新沂五村民阻撓法院執行公務被拘
作者:周斌 發布時間:2007-01-24 瀏覽次數:2157
2006年9月,新沂市瓦窯鎮大新村兩村民因一塊二十平米左右的地塊引起糾紛,訴至新沂法院。因原告已經在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了訴爭土地的使用權審批手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而被告朱某卻以該地塊是自己一直使用為由拒不交付給原告,法院判決生效后,朱某未有履行。原告遂申請執行,執行人員多次調解,耐心地做朱某的思想工作,但一直未有成效。
為嚴肅法紀,促進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為首的五名案外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執行法官語重心長地說:“何必紛爭一分地,讓他三分又何妨!”該五名案外人均后悔莫及,被執行人朱某也表示回家后立即清除該地塊上的附著物,履行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