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八措并舉構建平安新沂
作者:王愛春 發布時間:2007-01-23 瀏覽次數:1609
本網徐州訊:2006年,新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采取八大措施積極構建平安新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該院及時成立了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把創建工作的各項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一票否決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工作調度力度,實行動態管理,狠抓審判質量不放松,確保創建工作完成。
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維護平安大局。一是強化打擊職能,全力維護社會穩定;針對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開庭審理,邀請人大代表旁聽,依法判處,有效地震懾犯罪;嚴懲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職務犯罪,維護平安大局。二是注重調解、監督職能,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推進法治進程;三是強化執行職能,切實維護法律的威嚴。
三、暢通涉訴信訪渠道,著力營造和諧環境。該院堅持變上訪為下訪的處訪原則。信訪職能部門定期統計梳理涉訴上訪案件和信訪苗頭案件,由相關領導分頭帶隊逐家走訪,解疑答惑,疏導思想,解決問題,有力地遏制了信訪上升勢頭;實行案件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院長四級負責制,把涉訴信訪數納入年終考核的一向重要指標;推行信訪投訴制,設立轉門的信訪舉報箱和舉報電話,來訪人員可以隨時向分管院長、院長舉報信訪接待、處理人員的不合理現象;推行信訪期限回復制,建立來信來訪統計臺賬,師部同問題在相應期限內作出答復;制定處訪預案,成立處訪應急小組,專職負責處理突發信訪案件,努力將矛盾就地解決。
四、健全司法救助體系。該院依法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援助,立案庭設專人負責接待和法律咨詢,解答具體問題,指導完善訴訟材料和訴訟手續告知當事人有關事項;堅持快立案、快答復、快移送;充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弱勢群體案件,提高效率;執行環節多種措施并舉,提高實際清潔率;實行巡回辦案制度,對行動不便、老弱病殘的當事人以及地處較為偏僻、交通極為不便的當事人要力求巡回就地辦案;依法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進行訴訟費緩、減、免救助,確保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師代理訴訟。
五、開展掛鉤共建活動,建立健全與掛鉤單位的“對接”機制。該院掛鉤共建小組四次參加共建單位高流鎮的綜治、創建工作會。通過座談交流、聯系討論,走訪自然村,建立健全了法院與掛鉤單位的信息互動機制、社會矛盾糾紛排岔機制。同時,組織有關業務部門到高流各中心小學和高流中學進行法制宣傳,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六、構建訴調對接網絡。該院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通過召開座談會、聯席會,邀請各法庭轄區的人民調解組織的人員、分管人民調解工作的司法局領導參加,建立健全人民調解指導機制、人民調解參與機制、法院與調解組織的信息互動機制、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防范等機制;選派業務能力強、調解水平高的審判人員擔任人民調解指導員;對轄區人民調解組織和相關人員實行定期業務培訓和經常性的業務指導,及時總結調解工作運行態勢,推廣調解工作經驗。
七、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該院重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理工作,依法有效地利用庭審開展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審結后繼續進行回訪考察、延伸教育。同時認真梳理緩刑案件,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進行回訪,并通報司法局,共同開展矯正工作。
八、加強內部安全防衛工作。強化值班工作,將保安固定值班與全員值班相結合,節假日領導帶班,確保24小時內安全無事故;制定重點部門安全責任制,檔案室、機密室等重點部門安全設施齊全,并安排專人負責,切實做到規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