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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一大早,如皋法院就將庭審現場搬到了安定廣場,莊嚴的國徽象征著法律的威嚴。開發區法庭將在這里舉辦“廣場法庭”活動,2名人大代表和數名群眾旁聽了庭審。

上午9時,法官、書記員就座,但是被告程某卻未能出現在庭審現場。經過聯系,被告表示其一直在南京工作,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不便參與廣場庭審活動。對此,主審法官常雪萍當機立斷,選擇將線下庭審轉化為線上庭審,當即組建微信群,通過微信視頻方式展開了庭審活動。隨著審判員宣布庭審開始,前來觀看的市民都安靜了下來。

該案是一起離婚后的財產糾紛,原、被告原系夫妻關系,后雙方協議離婚并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協議約定,被告自愿貼補原告15萬元,并約定了給付期限。但自離婚協議簽訂后,被告并未能按照約定及時向原告支付相關款項,原告為此訴至法院。

審理中,被告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意履行離婚協議,而是目前確有經濟困難,原告亦表示了理解。基于此,主審法官認為雙方對事實部分并無分歧,有著較好的調解基礎,遂休庭組織雙方調解。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法官說法:本案離婚后的男女雙方因履行離婚協議的財產約定而產生矛盾,類似的案件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較為普遍,對此,應當認識到,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的約定是伴隨著解除婚姻關系而簽訂的,男女雙方都需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離婚協議約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