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7年1月16日,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酒后高速駕車,撞上公路護欄,造成一死兩傷,而死者卻是被告人自己交往多年的女友。
2006年10月3日夜,被告人彌某駕車,帶著女友茂某和同事路某與一幫人在飯店吃飯,幾瓶啤酒下肚,已經是晚上10點多鐘。已有幾分醉意的彌某仍感意猶未盡,又隨眾來到KTV,大肆狂歡。其間更是杯盤交錯,酒不離口。一直喝到10月4日凌晨0點左右,此時的彌某意識已經有些模糊,完全把安全問題拋到腦后,一屁股坐上了駕駛坐,開車上路。在送了一個朋友后,又送路某回海門。車子駛上寧啟高速公路,酒勁十足的彌某狠踩油門,車子時速高達140公里,在公路上狂飆的汽車已經越來越接近危險,而彌某卻渾然不覺。凌晨4時左右,已經醉酒駕駛4小時的彌某逐漸視線模糊,為了努力看清路標,稍一分心,車頭跑偏。彌某連忙踩剎車并猛打方向,高速狂奔的汽車象脫韁的野馬一樣失去控制,車子右側、后側連續猛撞公路隔離護欄。坐在后排的茂某和路某當即被甩出車廂,扔在公路上,彌某也在猛烈撞擊下昏迷。五根護欄被撞斷,汽車輪胎、保險杠等碎片到處散落,公路上血跡斑斑,慘不忍睹。女友茂某當場死亡,路某則全身多處骨折、腦震蕩。事發后,交警部門對彌某進行了酒精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78mg/100ml,幾乎達到了醉酒的程度。法庭上的彌某痛定思痛,追悔莫及,卻無論如何也不能挽回其女友24歲的年輕生命。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對彌某判處刑罰,并向全社會呼吁:對安全駕駛問題要時刻警鐘長鳴,切莫再制造象彌某這樣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