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首例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案宣判
作者:常擁軍 新古 發布時間:2007-01-16 瀏覽次數:2187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6年期間,被告人楊某某在無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在家中為四名育齡婦女進行節育手術,在為李某進行節育手術時造成李某子宮及腸穿孔。經法醫鑒定:李某腹部損傷程度屬重傷。案發后,被告人楊某某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安機關在掌握了被告人楊某某的犯罪事實后,將其傳喚至派出所,其交待了犯罪事實,屬真誠坦白,不屬自首,但被告人楊某某案發后,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其所在的村民委員會請求本院對被告人從輕判處,并愿意配合當地派出所對其監管,結合本案的具體案情及被告人楊某某的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故決定對被告人楊某某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