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檢察官行騙 訴訟“掮客”落法網
作者:許曉莉 發布時間:2007-01-11 瀏覽次數:2169
本網南通訊:元月9日,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冒充檢察官招搖撞騙案,被告人田凱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06年7月中旬,被告人田凱聽說潘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逮捕,遂對潘的親戚鄒某稱其有朋友認識海安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人員,能夠幫助潘某疏通關系。在取得鄒某的信任后,田凱以檢察院公訴科科長的名義在射陽縣阜余郵政所開設郵政儲蓄帳戶。其后,田凱冒充檢察院案件承辦人打電話給鄒某,編造謊言稱“只要你把錢打入上述帳戶,檢察院在三、四十天內就能將潘某放出”。鄒某信以為真,先后兩次將7萬元打入該帳戶。田某用騙得的7萬元購買毒品吸毒以及購汽車進行揮霍。后來鄒某等了數十天,仍不見潘某被放出,打電話詢問時,引起檢察人員的懷疑,遂報案導致案發。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田凱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被告人田凱在歸案后又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系立功,以及認罪態度較好,對其從輕處罰;其未能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