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優化司法環境,使審判工作更好地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人民法院任重而道遠…….”話音未落,區委大禮堂里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這是20061229發生在全區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總結報告會上的情景,亭湖法院優化司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工作受到區委、區政府及全區各部門的一致認可。

解放思想見行動

2006年7月,鹽城市委提出的集中整治經濟發展軟環境的要求,是加快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所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為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落到實處,亭湖法院積極開展“解放思想見行動,優化環境促發展”活動。2006年8月,該院專門召開優化司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大會,并出臺了《關于優化司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優質服務的實施意見》,還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亭湖區委徐超書記、區委常委政法委宋書記對該院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做到“強職能、重發展,強效能、重創新,強隊伍、重紀律”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并在區委《決策參考》上進行批示,要求全區有關部門學習借鑒。

 

以人為本唱和諧

如何創優司法環境,找準審判工作服務、促進經濟發展的切入點和結合點?對于人民法院來說,毫無疑問,就是要從審判和執行工作抓起,為經濟發展提供安定、和諧的法制環境。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2006年我院受理了大批因市政建設所引發的拆遷合同糾紛,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我院緊緊圍繞市委、區委中心工作,樹立大局觀念,制定周密的審理及協調方案,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多次會同建設部門和相關單位到現場進行深入細致的宣傳協調工作,此類案件90%以上都得以協調解決,保證了串場河風光帶、迎賓南路、先鋒道等地段拆遷工程的順利進行。為人性化的拆遷樹立了典范,為經濟發展、“官民”和諧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服務。如我院審理的新河社區居委會訴王某等2戶拆遷糾紛案中,王某等在已經安置到位的情況下,仍然占用原宅基地及所建房屋,2006市政府重點工程城東水廠東取水口工程急需用地,新河社區居委會起訴至法庭,要求王某等讓出宅基及房屋。我院受理該案件后,立即到拆遷現場了解情況,與王某等進行談心交流,從項目建設大局出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并會同社區居委會幫助解決搬遷中的困難,只用2天的時間,兩個拆遷戶就全部騰空房屋讓出宅基地。 

平等保護促公正

良好的司法環境是吸引投資的重要方面,是親商、安商、富商的基本條件,是提升區域經濟競爭力,保證經濟騰飛、社會和諧發展的有力保障。該院全體干警樹立平等保護意識,始終堅持“三個一樣”,即堅持本地企業、外地企業一個樣,重點企業與弱小企業一個樣,國有企業與私營企業一個樣,消除涉外地企業對異地法院的不信任感。為方便外地企業訴訟,該院為外地企業訴訟開辟綠色通道,保證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優先執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考慮到外地企業跨地域訴訟的不便,在開庭時間,法律文書的送達,證據材料的接受等方面,堅持給外地訴訟當事人以必要的“特殊照顧”。如20069月的一個期六,一上海在鹽城投資企業電話預約立案,法院隨即設法通知對方當事人到庭調解,此案從立案到調解結案前后不到2個小時,外方當事人對該院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耐心細致的調解處理案件給予高度評價。2006亭湖法院共審結涉外地企業(鹽城地區以外)案件114件,其中外方勝訴率達80.5%,為優化司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優化司法環境,人民法院任重而道遠。如何繼續創優司法環境,使審判工作更好地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這是亭湖法院全體干警在新的一年里要繼續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