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首例出國詐騙案審結
作者:張明廣 于愛民 發布時間:2007-01-09 瀏覽次數:2361
本網鹽城訊:被告人陳乃龍、李昊等人以出國勞務為名,共騙取錢財900 多萬元,分別被濱海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七年,老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被告人陳乃龍于 2003年8月當鹽城海旺達境外就業中介服務有限公司成立后,在明知中國和韓國未簽訂《勞動力派遣與諒解備忘錄》,韓國沒有對中國開放勞務市場,自己沒有能力將他人合法中介到韓國務工的情況下,仍然以海旺達公司的名義,與本縣的戴銀蘭等102人補簽境外就業中介服務合同,非法占有他人繳納的現金318.1萬元。同時,另外收取本縣楊建東等20人計72.09萬元,又與被告人李昊一起收取鹽城市的曹凱艷等32人計76.77萬元。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