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開開黑車倒還罷了,然而利欲熏心的黑車司機鄭某卻答應他熟悉的兩名竊賊的邀請,送兩名竊賊來海門市作案。這一送竟把他自己也搭了進去,成了從犯,結果吃了官司。而另外兩名竊賊也分別被定罪判刑,難逃牢獄之災。14,海門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某和被告人鄭某盜竊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六百元。被告人鄭某也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三百元。

鄭某是個司機,平時常用他老爸的轎車在上海跑跑黑車,收入不薄。去年6月的一個晚上,一胖一瘦兩位客人上了鄭某的車。胖子姓韓(另案處理),在家鄉犯搶劫案在逃。瘦的那位就是被告人張某,因盜竊曾兩次被勞動教養。這兩人經常租被告人鄭某的車子外出盜竊作案。時間一長,鄭某就和他們混熟了,對他們的底細心知肚明。上了車后,韓某和張某就開始商量起來:“如今人們富裕了,常給小孩買黃金掛件。幼童不懂事,系黃金掛件的一般是毛線,易弄斷,且幼童的父母通常不會報案。去海門干一票怎么樣?”對韓某的建議張某拍手贊成,雙方作了分工,由韓某掩護,張某去行竊,并要求鄭某在附近接應。他們的密謀被鄭某聽得一清二楚,對他們的要求竟一口答應,車費是200元。

去年9月,由被告人鄭某駕車載被告人張某與韓某,從上海到海門海南市場、東洲市場等地,由張某采取刀片割紅線的手段,竊得幼童身上的黃金掛件4枚,價值人民幣2300余元。

法院經審理后,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