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近日,淮安清浦法院將一名抗拒逃避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石榮民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現已被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批準逮捕。

原來,石榮民是的個體運輸經營者,2004130,因借貸糾紛被曹學軍訴訟到清浦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清浦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在南通某公司和南京某公司的債權運費進行了凍結,并對其所有的位于邳州市市區的126平米房屋一幢予以查封。經審理,清浦法院判決被告石榮民給付曹學軍錢款合計44.6萬元。

判決生效后,曹學軍遂向清浦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卻發現凍結的款項已被兩協助單位和石榮民串通支付給他人,房屋也被石榮民買給他人。清浦法院在認真審查證據的基礎上,決定對兩名擅自支付協助凍結款項的協助義務人各罰款30000元,并追加其為被執行人,在擅自支付的范圍內承擔責任。而被執行人石榮民經法院多方查找下落不明,剩余的20多萬元的執行款一直未執行到位。為此,身患重病的曹學軍多次上訪,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200610月底,清浦法院開展了集中追查逃避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專項活動。在“集中追逃”活動中,該案被列為重點案件。113晚,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清浦法院將石榮民抓拿歸案并司法拘留。在查明被執行人石榮民隱匿財產逃避執行,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清浦法院于1118將石榮民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