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購物大家都非常熟悉

不僅方便了我們的生活

很多商品還支持“7天無理由退款”

可是有些“買買買”卻是不能隨意反悔

司法拍賣更加不是兒戲

切忌盲目跟拍,若競拍成功后反悔將依法承擔責任

一時興起

網絡競買成交

2019年10月25日,六合法院在淘寶司法網拍平臺上對六合區龍池街道一處不動產進行公開拍賣。

競買人王小飛(化名)登記競拍,并交付拍賣保證金5萬元。經過多輪競價,王小飛以121.5萬元的價格競拍成功。

拍賣成交后拒不支付余款

法院裁定重新拍賣并沒收保證金

拍賣成交后,六合法院通知買受人按拍賣公告要求限期繳納拍賣余款,到期后又依法寬限其15日繼續繳納,然而王小飛卻并未及時繳納,以“自己不想買了”為由拒絕支付尾款。承辦人多次向其解釋悔拍的法律后果,但王小飛仍拒絕支付。

 “根據拍賣公告的要求,買受人須將拍賣成交余款在規定時間內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根據法律規定,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該案承辦人田水寶介紹。

最后,法院又對上述標的再次依法啟動拍賣程序,組織重新拍賣。責令悔拍人王小飛補交重新拍賣成交價低于悔拍成交價的差價7萬元。(沒收保證金5萬元,差額2萬元責令補交)

收到執行通知后仍拒不補交,依法對其立案強制執行,并對其銀行賬號采取了凍結措施,王小飛這才將2萬元匯至法院賬戶。

法官說法

司法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  保證金不予退還

網絡司法拍賣作為法院處置被執行人財產的重要途徑,具有司法權威性和公信力,當事人在明知網絡司法拍賣規則的情況下拒不繳納拍賣款項,不僅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擾亂了司法秩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大家在報名參與法院網絡司法拍賣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競買公告、競買須知等內容,掌握司法拍賣基本常識。要知道,司法拍賣非兒戲,“任性”出價的后果須由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