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溧水縣人民法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420件,比2005年增長103.88%,比2004年全年增長394.1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的嚴峻趨勢。交通事故的不斷發生,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造成了極大的威脅,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上升的原因分析

1、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意識淡薄是導致交通事故高發的最主要原因。一方面,酒后駕車、疲勞駕車、無證駕車、超速超載等現象屢禁不止。另一方面,行人的安全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不走人行道、亂穿公路、對交通信號燈熟視無睹等現象屢見不鮮,因行人橫穿馬路造成事故發生的比例較以往有大幅度上升。

2、車多、人多、路況復雜、道路及相關設施不合理。隨著我縣經濟的不斷發展,上路行駛的機動車輛不斷增加;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也使得城市人口增加以及路況變得復雜。與此同時,各鄉鎮的道路設施雖經改善,卻仍是鄉村公路的配置,堆草曬糧,路面障礙物清理不及時等現象時有發生,給交通安全留下了隱患。

3、執法不嚴,管理不到位。由于各種原因,雖然機動車輛增多,但道路交通管理沒有相應跟上,管理措施不到位,大批的“馬路殺手”由此而產生,增加了交通事故潛在的隱患。

4、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淡化了交警部門的調解職能。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改變了原來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行政調解為提起訴訟的前置條件,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任一方不同意調解的就不再進行調解,導致案件大量涌向法院。

二、有效控減交通事故的對策

1、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宣傳不到位與交通事故的多發有著密切的聯系,因而,宣傳教育必不可少。當前,要充分利用全社會的力量深入持續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質和文明素質,將交通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2、切實加強道路設施建設,整治道路安全隱患。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排查交通安全隱患,要制訂整治方案,切實落實整治措施;加大鄉級道路標志硬件設施的投入,改善路面狀況,強化對道路的管理。

3、嚴格執法,規范管理。一方面,交管部門要堅持對機動車和行人、非機動車管理并重的原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不管是行人,還是機動車駕駛人,只要是違反了相關法規,都應當依照相關法規處罰。另一方面,亟需規范駕駛資格準入制度,嚴把駕駛員培訓考試關,堅決堵絕不合格駕駛員進入駕駛隊伍,從根源上降低不合格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

4、強化交警部門的調解職能。可考慮兩種方案:一是通過立法重新規定交警部門的調解是提起道路交通損害賠償訴訟的必經程序,因為相對于法院而言,交警部門的調解往往更加簡便和快捷,有利于及時化解矛盾;二是在維持現行法律規定不變的情況下,法院通過加強與交管部門的溝通協調,使交管部門能夠在事故發生后,訴訟開始前主動作好調解工作,或者法院在對當事人進行調解時,邀請交管部門參加,以增加調解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