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約定不明藏隱患 昔日同學對簿公堂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劉丹 發布時間:2020-07-20 瀏覽次數:740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于改善自身居住條件和居住品質的需求也不斷增強,房地產市場和裝修市場近年來異常火熱。然而市場上很多裝修公司的質量良莠不齊,有的裝修公司通過虛報面積增加預算、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巧立名目收取費用等方式大幅增加裝修費用。消費者經常為了省錢去找一些所謂的熟人進行裝修,基于對對方的信任,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通常只是粗略查看,有的甚至只是口頭協商,豈料到頭來不止花了錢還遭了心。
如東法院近期就審理了一起同學間因裝修引發的糾紛。繆某與某裝修工作室負責人尤某系同學關系,尤某得知繆某有房子需要裝修,便提出由其來承包。雙方經過幾次口頭商談,確定了裝修工程預算總價款及裝修期限。尤某在電腦中制作了裝飾預算清單,在給繆某看過之后,雙方同意以該清單作為確定工程質量及工程款的依據。隨后繆某陸續給付尤某合計30萬元裝修款。誰知尤某在收取裝修款后,并未按照約定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且已完工部分存在水管滲漏、墻體發霉剝落、地板受潮膨脹變形、地漏生銹、內門開裂等多種問題,繆某認為尤某在裝修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很多屬劣質產品,尤某則堅持自己的施工和材料都沒有問題。繆某多次要求尤某按照其要求整改,均不了了之,無奈起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多支付的裝修款并賠償損失。考慮到雙方系同學,如東法院經過多番調解,最終確定由尤某的裝修工作室賠償繆某損失65000元,昔日的同學因為裝修鬧僵的關系終于得到緩解。
法官提醒,在裝修之前一定要盡量選擇有營業執照、有固定運營場所、信譽好并且有一定知名度,能夠出具合法票據的正規裝修公司。在簽訂裝修合同時,要將裝修的品質標準、建材的規格、品質、價格、付款方式、施工期限等重要內容逐一寫清楚,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材料最好到場親自驗收,在施工期間也應經常到場進行監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