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不成強制猥褻 兩名罪犯終被嚴懲
作者:金簫妍 發布時間:2006-12-18 瀏覽次數:3030
本網常州訊:兩外地男子夜間搶劫金壇一女學生未遂,惱羞成怒之下實施強制猥褻。近日,這兩名男子被金壇市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10年、11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000元。
林國慶和周承敏系貴州到金壇打工人員。今年6月16日夜晚林國慶和周承敏相約埋伏于金壇市南戴村至金武公路的一條小道上。10時許,兩人持刀攔下晚自習放學只身回家的女中學生陳某實施搶劫,誰知陳某身上沒有并沒有現金和其他值錢財物。林國慶和周承敏惱羞成怒,見陳某有幾分姿色,遂強行將陳某按倒在路旁草叢中,采用手摸、嘴咬等手段對陳某進行強制猥褻。陳某抓住一輛汽車路過時機大聲呼喊。林國慶、周承敏驚恐之下擇路逃竄。金壇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國慶、周承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在實施搶劫時,被告人林國慶、周承敏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又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遂對二被告人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