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沛縣法院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充分認識到:加強人大代表聯絡工作是人民法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履行憲法和法律義務的重要體現,是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工作方針的客觀要求,也是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全面推進法院各項工作的重要途徑。對于人大代表聯絡工作,院黨組要求全體干警必須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積極支持,全院上下樹立“一盤棋”的意識。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聯絡工作機制。 院長為聯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院長為直接責任人,辦公室為具體聯絡部門,配備一名專職聯絡員,并建立相應的聯絡工作網絡。建立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定期向代表聯絡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制度。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每季度向代表聯絡工作領導小組專題匯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便于領導小組成員了解和掌握聯絡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指導,提出要求。各審判業務庭(局)加強聯絡意識,克服聯絡工作僅僅是辦公室一個部門任務的錯誤認識,積極主動地支持辦公室開展代表聯絡工作,對人大代表關注案件和涉及代表案件的信息和審理情況及時報送辦公室匯總。

  二是認真對待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各項意見落實、整改到位。首先是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分析研究,需要說明的主動向人大代表進行說明,使代表充分理解;需要整改提高的,認真總結,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將辦理情況及時向人大代表通報。對人大常委會轉辦的信訪件和代表的來信來訪,由辦公室聯絡員當日登記、當日提出擬辦意見,并由分管院長列入督辦督查范圍,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個人,限在5日內寫出報告。由聯絡員負責向人大作書面匯報。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及時向人大及人大代表通報法院工作情況。通過邀請人大代表參加座談會和旁聽庭審、視察法院工作、給人大代表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介紹法院工作。將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動和重大案件審判情況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對涉及審判執行工作、重大改革措施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文件,都抄報給人大常委會,讓人大代表掌握更多法院工作情況。

  四是建立代表關注案件和涉案代表處理機制。對人大代表關注的案件和涉及代表案件,各業務庭庭長予以重點關注,把好案件質量關,并將處理情況和處理意見及時向分管院長匯報,重大事項向院長匯報。為保障人大代表監督權的有效行使,對具有重大社會影響或人大代表關注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對涉及面廣、矛盾易激化的執行案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到場監督。及時將代表關注案件和涉及代表案件統計上報制度,以利領導掌握動態,及時有效地采取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