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司機將被撞人遺棄荒野獲刑四年
作者:王曙 發布時間:2006-12-08 瀏覽次數:2936
本網宿遷訊:近日,江蘇沭陽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四年。站在被告席上的徐某后悔不已,自己的一時糊涂換來的是四年鐵窗生涯。
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某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及時救助而嚴重殘疾,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徐某犯罪認罪態度較好,其親屬已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