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詩人鄭板橋曾有詩云: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鄭板橋一生坎坷,50歲才入仕途,在做基層地方官時,為官清正。他對百姓生活中一枝一葉的小事都十分關切,其對百姓的深情,實在難能可貴。縣衙蕭蕭的竹聲,使他想到了民間的疾苦和為官作吏者的責任。 “一枝一葉總關情”這句反映封建時代官員愛民、為民的詩句流傳甚廣,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們引用。今天我們把這句詩運用到法院工作中,就是“司法為民”。

    司法為民重點在司法,核心在“為民”。今天的我們,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種光榮。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國》中的描述那樣:“在法律鑄造的帝國里,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而法官則是帝國的王侯。”而與光榮同在的,是責任!在“王侯”平凡工作的背后,是崇高的事業和神圣的使命。肖揚院長的論斷振聾發聵:人民群眾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眾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國是人民共和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為了建一座宏偉壯觀的帝國之都,人民賦予法官審判大權,也不是為了法官們的尊榮顯貴。如果我們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與正義的時代最強音,如果我們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鑄冶讓法律在現實中熠熠生輝,法院與法官,就會在法治時代,失去存在的價值。

    司法為民不是一個裝點門面的宣傳口號,它需要我們用熱血和汗水去兌現。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我們每一名法官都要時時處處為人民群眾著想,時時刻刻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始終不渝地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法院工作永恒的價值追求。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們義無反顧的選擇!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實司法為民,做好我們自己的本職工作是關鍵。崇高的事業,始于平凡的努力。司法為民,就是對日復一日平凡甚至瑣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為民,就是在一個個案件中為點滴的公正奔波操勞。正是這平凡的努力,正是這點滴的公正,體現著新時期樹立崇高社會主義榮辱觀、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法官新風貌,匯聚成新時期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壯麗進行曲。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人民有要求,人民的法官就必須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去回應。實現公平與正義,人民法院任重道遠;落實司法為民要求,人民法官責無旁貸!一生僅此日,萬里是行程。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瑣碎,所有的艱難與險阻,都是我們前進途中的風景。就讓我們以行動證明我們這一代法官無愧于神圣的審判事業,無愧于偉大的法治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