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立非法集資刑事案件數、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同比實現“三下降”;互聯網金融風險基本出清,全省216家法人P2P網貸機構實現行業性全面退出……與此同時,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上市公司風險、大型企業債務風險等處置工作扎實推進,風險防控長效機制日益健全。

“上半年,我省經濟增長0.9%,比一季度回升5.9個百分點,位居東部沿海地區前列。8月末全省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為0.92%,處于歷史較低水平?!?月16日上午,出席江蘇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會議的江蘇省副省長馬欣,在講話中對在復雜嚴峻經濟形勢下,江蘇法院系統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取得的上述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

  當天發布的《江蘇法院金融審判白皮書(2018-2020)》顯示,江蘇省法院金融商事案件在2018年、2019年持續上升情況下,經過艱苦努力終于出現了“拐點”:2020年截至8月31日受理了77639件,同比下降了12.36%。與此同時,2018年以來已對790名金融犯罪分子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162名集資詐騙犯罪分子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罰,有效遏制了金融犯罪發展態勢。

金融審判引導資本“脫虛向實”

黨的十九大以來,江蘇各級法院忠實履行金融審判職責,認真踐行新發展理念,促發展、防風險、助改革,從維護金融安全、健全金融法治、推動實體經濟發展高度,充分認識金融審判重要性?!笆》ㄔ狐h組專題研究金融審判工作,先后出臺了加強金融審判維護金融安全、懲治經濟犯罪、規范企業破產等指導意見,推動了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深入開展?!苯K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夏道虎介紹。

備受社會關注的“錢寶系”“愛晚系”等一批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審結,“套路貸”及虛假訴訟專項治理持續推進,妥善處理企業債務風險引發的訴訟,除了這些具有標志性的金融審判攻堅,江蘇法院還結合司法實踐和需求,先后研發了全國首個“套路貸”虛假訴訟智能預警系統、建立了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成立金融法庭專門負責金融和借貸案件審判工作。

“嚴格依法審理各類借貸案件,合理認定利息費用標準,堅決否定高利轉貸行為、職業放貸行為的效力,      

有效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引導金融資本‘脫虛向實’?!毕牡阑⒔榻B。

據了解,江蘇法院系統還與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監管機構全面強化了金融監管和金融審判協同聯動,通過專項機制協同、專業機構協同、重點領域協同的健全完善,實現金融監管、金融審判的同向發力、同頻共振。

“江蘇高院多維度健全金融審判機制,深入推進了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很多地方金融審判法庭與當地人民銀行都建立了很好的合作機制,在金融審判專家咨詢制、金融專家陪審制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實踐?!敝袊嗣胥y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介紹,今年1月至6月,江蘇省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2.43萬億元,同比多增8081億元,位居全國第二,但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疊加,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要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離不開法院系統的強有力支撐。

提升審判質效服務“六穩”“六?!?/span>

金融穩、經濟穩。當前,金融體系總體健康平穩,但也存在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循環有待加強、金融潛在風險隱患不容忽視、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任務依然艱巨繁重等問題。江蘇作為經濟強省,金融體量很大,司法服務和保障的任務更重,在促進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做好“六穩”“六保”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等肩負重要使命。

據了解,江蘇法院在參與非法金融活動專項治理攻堅戰工作中積極作為、主動作為,其中在全國率先出臺制定打擊與防范“套路貸”虛假訴訟、網絡“套路貸”虛假訴訟兩個工作指南,并對2016年以來的68萬余件民間借貸案件組織開展“回頭看”。

《江蘇法院金融審判白皮書(2018-2020)》顯示,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一批涉“套路貸”虛假訴訟案件得到糾正,金融放貸領域涉黑涉惡案件的被告人重刑率達30.5%,在打擊與懲治的高壓態勢下,民間借貸案件明顯減少。江蘇高院副院長褚紅軍介紹,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銀行卡類糾紛、保險類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證券類合同糾紛占全省法院一審金融商事案件總數91.65%。

褚紅軍介紹,通過發揮法院案管系統、執行信息管理系統、“套路貸”虛假訴訟智能預警系統等三大系統平臺,落實“一檢索、二集中、三并案”辦案機制,有效解決了單一案件難以發現線索問題,提高了打擊懲治精準度。通過加快推進“要素式庭審+要素式審理報告+要素式裁判文書”模式,有效提高了金融案件審判效率。

建立專業高效多元解紛機制

作為全面強化金融審判與金融監管協同聯動的重要舉措,9月1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江蘇省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對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與金融機構等主體之間因金融業務而產生的合同和侵權民事糾紛,探索建立專業高效、有機銜接、便捷便民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實施意見》明確了三方職責分工,其中江蘇高院負責指導、督促轄區法院落實相關工作要求,將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引入訴訟服務中心,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納入“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部署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推動建立金融糾紛調解組織體系,指導金融糾紛調解組織開展工作,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履行調解協議。

“對于爭議糾紛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的金融糾紛,將探索建立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苯K高院民五庭主要負責人段曉娟介紹,法院對于具備調解基礎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則,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訴中邀請等方式引導當事人通過金融糾紛調解組織解決糾紛,調解協議書可以經申請司法確認。如調解不成的,法院將及時登記立案或者恢復審理。

“《實施意見》的發布,標志著江蘇省金融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正式建立。”郭新明說,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將和金融糾紛調解機構一道推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強化矛盾糾紛的“訴源治理”水平,發揮行業調解機構的專業優勢,更好服務于法院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