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法院對虛假陳述當事人開出5000元“罰單”
作者: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 魯超 發布時間:2020-08-27 瀏覽次數:739
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構建誠信訴訟環境,日前,吳中法院依法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吳某當庭作虛假陳述的行為罰款5000元。面對處罰結果,吳某表示悔過并自覺繳納了罰款。
2019年9月,顧某、楊某夫妻二人向吳某出具了2張金額分別為5萬元的借條。后因二人未能及時還款,吳某將二人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10萬元并支付利息。因楊某未到庭參加訴訟,吳某謊稱未曾收取過利息,也不存在預先扣除利息的情形,并當庭簽署了《誠信訴訟承諾書》,承諾若存在訴訟不誠信行為,自愿承擔法律后果。庭審結束后,顧某向承辦法官反映其實際拿到借款95000元,另有5000元作為利息被預先扣除,此外其還向吳某支付過兩筆利息。據此,顧某提供了其支付利息的微信付款記錄。面對顧某提供的證據,吳某承認了其說謊的行為,自愿將顧某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并向法院遞交了悔過書,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過。
本案中,吳某當庭作虛假陳述,其行為違反了誠信訴訟原則,不僅擾亂了訴訟秩序,浪費了司法資源,也損害了司法權威,性質較為惡劣,應當承擔妨礙訴訟的責任,吳中法院遂給予吳某罰款5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