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日上午,宿豫區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集中公開審理、宣判了12起危險駕駛案件,李某等12人分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一到三個月拘役,并處兩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罰金。

 

此次集中審理的12件案件均為危險駕駛罪,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對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沒有異議。12起案件在短短1小時內全部審理完畢,實現了高效率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