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學過駕駛的人都知道,剛拿到駕駛證的人有“車癮”,而此時駕駛員技術不熟練、經驗不豐富,面對行車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缺乏應變能力,加上現在的駕校魚龍混雜,在駕培過程中以拿證為主要目標,而不是注重培訓駕駛員的個人素質,所以這樣的駕駛員被稱作為“馬路殺手”。最近,剛拿到駕駛證一個月的18歲少年王某因交通肇罪被南通開發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王某剛滿18歲便報名參加了駕駛培訓,今年7月12日拿到駕證,7月18日便興沖沖的來到南通打工幫人開車。8月4日清晨5時,王某開面的送兩個工人去工地,在工人下車后,又應朋友之托送其妻子去另一處上班。因駕駛經驗不足,沒有仔細觀察路面情況,在車子調頭時,一輛高速行駛的摩托車撞在面的車頭部,摩托車駕駛員因顱腦損失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雇主和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并已部分履行,被害人家屬對王某表示諒解并希望法院對其從輕處罰。據此,南通開發區法院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