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結成眷屬

徐某(女,1968年5月出生)、丁某(男,1969年5月出生)均系江蘇省漣水縣岔廟鎮紀集村人,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到初中畢業兩人一直是同班同學。徐某生的是眉青目秀、人見人愛,丁某也是聰明伶俐,能說會道。同學們經常拿他們兩人開玩笑,一來二去兩人彼此都有了那么點意思。初中畢業以后,丁某跟人學習汽車修理,徐某在家務農。不久以后,丁某請人前去丁家提親,正式明確了雙方的戀愛關系。1989年3月按照農村的規矩雙方舉行了結婚儀式。兩人婚后感情如膠似漆,小日子過的是紅紅火火,當年12月份,兩人的愛情結晶也順利誕生。隨著兒子的出生,更是增添了家庭中的歡笑。

致富心切走歧路 

隨著兒子的出生,家庭的負擔開始加重,做丈夫的丁某決心在負擔起妻兒生活的同時,還要出人頭地,讓妻兒過上高人一等的生活。為此,竟動起了歪腦筋,放棄了自己多年積累的修汽車的手藝,伙同他人搞起了盜竊。開弓難有回頭箭,一發而不可收拾,終于在1994年因犯盜竊罪案發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走進勞改農場的大門,接受強制勞改。

不思悔改二進宮

看在多年感情的份上,妻子徐某沒有放棄,而是以愛和真誠來感化丁某,苦苦等候丁某的重新做人。丁某沒有辜負妻子的期盼,努力改造,得到了監獄的認可,獲得了減刑。2001年丁某提前兩年出獄。出獄后的丁某剛開始尚能憑自己以往的技術,靠修車手藝吃飯,但時間不久,老毛病又犯,不顧妻子的相勸,又和往日的狐朋狗友走到一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妻子徐某仍不住苦苦的勸說。但在丁某的耳朵里,妻子的勸說成了令人心煩的噪音,終于在不耐煩時向妻子動起了手。徐某的心在一點點的下沉。2003年9月丁某因盜竊罪再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被送省龍潭監獄服刑。

美滿婚姻終成空

徐某終于對丁某喪失了信心,在經過再三思量后,于2006年9月5日向漣水縣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要求離婚。法院依法受理后,到被告服刑的監獄對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進行開庭審理。庭審中,被告表示理解原告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但仍認為是只有有了錢,才能讓人看得起,自己是為了讓妻兒過上好日子才走到今天這一步的。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徐某、被告丁某雖形成了合法的婚姻關系,婚后初期較好,但后因丁某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獄,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被告出獄后,雙方相處不睦,常發生吵打,且丁某在出獄不久后,又因重新犯罪被判重刑,使徐某對其喪失信心,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故對徐某要求離婚的請求依法予以支持,依法判決準予徐某與丁某離婚。一段維系了十七年的婚姻就此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