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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9日上午,如皋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顧雪紅做客FM98.3《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丨你應該知道的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節目,參與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專題宣傳直播活動。

直播中,顧雪紅副院長對“三個規定”的六個關鍵詞進行了解讀,并和廣大市民聽眾進行交流互動,介紹了如皋法院在貫徹執行“三個規定”方面具體的工作舉措。

1.請托說情:咱們的聽眾應該知道法官周春梅,她是一位值得我們學習的人。為什么要說到她,是因為她多次拒絕被告人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請求,不幸遇害。我想說的就是,一個案子怎么辦、怎么判、怎么執行,只有案件事實、法律規定能決定,除此之外再無他。所以,不要試圖通過正規渠道之外的方式向辦案人員“介紹”案件的來龍去脈、講述當事人的個中苦衷、普及某領導干部的身家背景。能對案件結果產生影響的法律事實,辦案人員會在審理中去查明。您要做的就是認真準備訴訟,在庭審中充分表達意見。

2.私下會見:有的當事人可能會打電話給法官,說上午開庭有些緊張,有幾個細節想跟您單獨聊聊。要告訴大家的是:可通過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系到法官。不要通過正規渠道之外的方式與辦案人員說“悄悄話”,公事要在規定場所談。

3.轉遞材料:打官司需提交各種訴訟材料,證據、訴狀、答辯狀、申請書、財產線索、代理詞等等,這些都是重要的案件材料,訴訟參與人可以在線提交電子版,也可以在線下當面提交紙質版,或者直接郵寄給辦案人員,每一次通過正規渠道的遞交,都有跡可循。

4.打探案情:在判決作出前,辦案人員無權告知案件結果,不要通過任何方式打聽。如果想了解案件進展,可通過正規渠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系法官。

5.介紹律師:委托訴訟代理人是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當事人可以選擇公民代理,也可以聘請律師代理。律師的選定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法院工作人員不能向當事人推薦律師。如果有律師自稱認識某某法官、保證案子能打贏,請不要相信!

6.送禮請客:無論案件在審理前、審理中、審結后、執行中、執行后,都不要對辦案人員送禮品、請吃飯、代付款,辦案人員依法履職,千萬別用這樣的方式表達感謝,辦案人員依法履職,根據案件事實、法律規定作出公正裁決。

最后,顧雪紅副院長向廣大市民發出倡議,呼吁大家從自身做起、用行動呵護司法公正,推動“三個規定”有效落實,共同營造良好司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據統計,共計2.09萬人次觀看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