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日前,宜興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建造樓房的沙石刮傷附近汽車而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錢某是一位開飯店的老板,平常都是晚出晚歸,他每天回來總是將自己的汽車停放在所住的小區內。今年5月22日中午11點多,錢某準備開車外出,發現車上掉了很多黃沙和小石子,當時他也沒在意,辦完事情就去洗車了,結果發現擋風玻璃和車頂上有很多類似膠水的“小白點”無法清洗掉,經到4S店詢問,需要大約4000多元的全車噴漆費用才能去除。自己的愛車“莫名”受損,這“小白點”到底是哪里來的呢?應該不會有人搞惡作劇吧?錢某思前想后,突然恍然大悟,他想起隔夜即21日晚天氣驟變,狂風大雨,而他所住的小區隔壁是由南通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上海某開發公司開發的高層樓房,樓房已經基本建設完畢,正在進行外部噴砂作業。他斷定車上的黃沙和小石子就是施工的樓房上所掉,而“小白點”可能是噴砂所用膠水所致。于是,錢某找到開發公司和施工單位,要求他們承擔賠償費用4000多元,但雙方協商未果,錢某遂一紙訴狀將兩個單位告上了法庭。

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言辭激烈。原告錢某認為車受損是兩被告單位未施工行為所致,故應對其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兩被告單位認為大樓的噴砂作業不可能掉下黃沙和石子,即使有黃沙掉落也不可能給車子造成影響,故無需承擔賠償責任。為此,原告提出申請對車上殘留物和被告施工中的大樓噴砂用的膠水進行鑒定。

日前,此案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已得到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兩被告單位拿出2600元補償錢某的損失,并當場付清了全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