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套路深,假的也能變成真
作者: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 王林煙 王馨穎 發布時間:2020-10-21 瀏覽次數:762
把婆婆送的真金手鐲賣了
從某電商平臺買了個假金手鐲
應付婆婆和老公
然后又幫婆婆把真金戒指換成了真金耳釘
然后靈機一動
心想用假金換成真金
就可以徹底把賣手鐲這件事糊弄過去
于是用假金手鐲給老公換了一條真金項鏈
還補回了退換的差價5912元
……
這個93年女子的操作
徹底把黃金店的老板娘給套路了
導致黃金店損失了22265元
近日,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審結這起以假亂真的詐騙案,認定陳某甲犯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訂婚黃金手鐲款式不佳,新婚妻子以舊換新
2019年2月,連云港的陳某甲與新沂市的陳某乙決定舉行訂婚儀式。按照當地習俗,男方需給女方提供“四金”。于是陳某乙的母親便出資讓自己的兒子與陳某甲一起去黃金店挑選金飾。
陳某甲與陳某乙便來到了位于東海縣縣城的老鳳祥金店,分別購買了金項鏈、金手鐲、金戒指、金耳釘,但是陳某甲對其中花費26000元購買的金手鐲的樣式卻不甚滿意。臨出門前,服務員禮貌性地表示,如果對樣式不滿,今后還可以以舊換新。
今年4月,陳某甲拿著金手鐲獨自來到東海縣老鳳祥金店,表示想重新換個樣式。當聽店員介紹,如需換重量更重的需要補差價,換重量輕的不退錢并需增加手工費后,陳某甲便表示將金手鐲退還店里。隨后,店員按回收黃金的價格,將14800元退給了陳某甲。
害怕家人責問,網購“金手鐲”以假亂真
雖然退掉金手鐲換來了14800元,但陳某甲內心卻有點惶惶不安。畢竟是訂婚的時候買的“四金”,如果被丈夫跟婆婆知道自己私下退錢了,那肯定會被責怪。
于是,陳某甲一邊對自己的丈夫表示,金手鐲的樣式很土,自己想去換個樣式,一邊想從網上購買假的金手鐲,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
不久,陳某甲告知自己的丈夫已經將金手鐲送到東海老鳳祥金店以舊換新,但因店員外出,需要過兩天才能拿到新款金手鐲。與此同時,陳某甲花2400余元從某電商平臺上購買了一只“金手鐲”,沒過幾天,便收到了網購的“金手鐲”。
利欲熏心假換真,構成詐騙難逃法網
今年6月,陳某甲與陳某乙合計回連云港東辛農場省親。臨行前,陳某甲向其婆婆建議用金戒指換取金耳釘。于是,陳某甲的婆婆便將自己的金戒指交予陳某甲。
回到連云港東辛農場,陳某甲來到某黃金店,見只有老板娘一人在店里,便詢問了黃金的回收價格。隨后,陳某甲將自己婆婆的戒指拿出,經雙方議價,最終決定以2020元價格成交。陳某甲用其中900多元購買了一對耳釘。
正待走出店門之際,陳某甲突然間利益熏心,拿出網購的“金手鐲”,表示想換一條金項鏈給自己的丈夫。因金戒指檢測過為真金,老板娘便放松了警惕,對“金手鐲” 僅當場稱重54克后便未做進一步鑒定。陳某甲選中了一條 38克的金項鏈,該金店又補給二人差價5912元。不久,黃金店老板娘發現手鐲非黃金制品,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鑒定,該手鐲含金量為0。
案發后,陳某甲退還了黃金店的全部損失。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陳某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結合陳某甲的犯罪事實、情節以及悔罪表現等因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隨著黃金價格的不斷上漲,實物黃金回購也迎來熱潮。據中國黃金協會發布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黃金回購量同比增長162.88%,與黃金回收業務相伴而生的是黃金回收的風險。隨著科技的發展,很多不法分子詐騙技術越發高明,用黃金商家善意不知情以假亂真、魚目混珠進行詐騙,給商家造成損失。法官在此提醒,對于黃金回收業務,鑒別回收黃金的真偽是關鍵,要不斷提高工作人員鑒定評估能力,在回收時認真把關和檢驗,加強防范,以免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