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司法警察大隊領導的職能作用
作者:保建軍 發布時間:2006-08-28 瀏覽次數:2988
一、司法警察大隊領導的職用
司法警察大隊領導的職能作用主要表現為:組織落實上級司法警察工作的條例、規定;制定并組織落實司法警察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制定司法警察工作和重大警務活動計劃,組織完成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及院領導和上級法警管理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組織業務培訓,完成教育訓練任務,提高司法警察的專業技能水平;加強行政管理和全隊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質。
二、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大隊領導職能作用的重要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個獨立的警種,是人民法院直接領導和管理的一支準軍事化性質的武裝力量,是人民法院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警察肩負著值庭、押解、傳喚、送達、拘傳、拘留、參與案件的執行、執行死刑等重要職責,通過行使職權,預防、制止和懲治妨礙審判活動的違法行為,維護審判秩序,保障審判工作順利進行,其擔負的任務具有“急、難、險、重”的特點,在完成任務過程中還具有多重性、危險性、突發性等因素存在,其工作性質、職能與法院其他工作人員明顯不同,具有特殊而鮮明的職業素質和專業特征,在審判工作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各種原因,目前司法警察隊伍還存在一些問題(1)警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用人制度不完善。少數法警認識不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認為法警工作是輔助性的,是為別人“打下手”、“當配角”,警員們思想上存在自卑、厭倦、迷茫心理,而且司法警察在法院晉升機會較少,使一些隊員不能安心本職工作,缺乏責任心和進取心,工作中得過且過。還有少數法警素質低,專業技能不熟練,對法警業務知識了解甚少。法警隊伍客觀存在的“終身制”,使得在編法警年齡老化,知識結構已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進出口渠道不暢,法警隊伍難以實現優勝劣態,嚴重影響法警隊伍的建設和發展。(2)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合理。自成立法警機構以來,隊伍的集中管理仍沒有得到較好的落實。有些基層法院還未實行編隊管理;有些法院雖已編隊,但專職法警少,兼職法警多;有些法院雖無上述問題,但仍然實行塊塊管理,沒有落實雙重領導體制。(3)執法體制不夠規范。由于現行法規、條例對司法警察的職權規定不明確,尤其是在協助執行中,法警可以依法獨立行使哪些職權沒有具體規定。導致法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往往處于被動狀態,顯得無所適從。(5)培訓機制不健全,警務訓練不正規。基層法院法警大隊由于人員少、經費緊、任務重,法警的訓練時間和訓練條件得不到落實和保證,法警的業務學習和專業訓練不能正常開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支準軍事化的武裝力量,法警大隊的領導負責組織、指揮隊員貫徹、實施院領導和上級法警隊的命令、指示,他們是司法警察隊伍中的指揮員,其在法警大隊中處于核心地位,在警務工作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針對目前法警隊伍存在的問題和現狀,法警大隊要為審判工作提供優質、高效、強有力的警務保障,以確保審判工作這一中心任務的順利進行,其領導職能作用的發揮就顯得尤為重要。指揮員在每次戰斗中都起著關鍵作用,如果司法警察領導不能發揮其職能作用、行使好指揮員的職權,法警隊便會群龍無首、缺乏凝聚力,并因此而喪失戰斗力,最終就不能完成法警隊所肩負的各項重任。有的法院發生人犯脫逃事件,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由于司法警察領導的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因此,只有充分發揮司法警察領導的職能作用,司法警察工作才能正常開展,才能確保正確履行司法警察的職能。
三、怎樣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大隊領導的職能作用
1、努力提高司法警察領導的自身素質
提高領導自身的政治素養、業務技能是充分發揮司法警察領導職能作用的內在條件。“打鐵還須自身硬”。如果領導自己思想覺悟低、業務技能差,就不可能要求其隊員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技能,也就不可能帶領法警隊完成各項艱巨任務。因此,要充分發揮司法警察領導的職能作用就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質。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修養,端正工作作風。
政治思想覺悟的高低決定每個人的工作態度。只有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逐步提高政治理論水平,樹立愛崗敬業意識,培養奉獻精神,才能要求并領隊員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才能抵御金錢、權利的誘惑,正真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才能養成良好的工作作風,杜絕“冷、橫、硬、推”現象的發生。如果法警大隊領導不注重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敗壞,貪圖私利,以權謀私,必然會導致隊員們思想覺悟低,士氣低落,戰斗力下降。只有大隊領導的政治素養提高了,才能正確行使好其職權和發揮領導的職能作用,警員在其影響和帶領下,他們的政治覺悟也才能得到進一步提高。
(2)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熟練掌握業務技能。
法院的主要任務是運用法律審理各類案件。法警大隊領導作為法院的一名干警,不僅要加強政治學習,還需要加強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雖然法警不直接辦理案件,但其履行職責必須以法律為指導。法警不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就不能履行好職責。要求警員掌握法律知識,領導首先必須學好法律,逐步提高自身的法學理論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大隊領導的職能作用。
熟練掌握法警的專業技能是履行法警職能、完成警務工作的前提條件。大隊領導只有加強警務專業技能的學習和訓練,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執法水平,才能發揮領導的職能作用;才能逐步提高法警隊的整體專業技能水平;才能率領隊員履行法警職能。否則,大隊領導專業技能差,必然影響警員對法警技能的掌握和警務工作的完成。
2、在日常工作中充分發揮司法警察領導的職能作用
(1)加強警隊的思想政治工作。
法警執行任務具有“急、難、險、重”的特點,容易出問題,必須注意將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執行任務的始終。對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常抓不懈,保證思想政治工作無處不在。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思想苗頭,要及早發現并采取多種方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易出問題的同志,要多教育、多引導、多管理,確保其不出問題。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八榮八恥”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針,培養法警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精神,幫助隊員端正工作態度,牢固樹立服務審判,司法為民的意識,將法警隊建成一個團結協作、奮發有為的戰斗集體。
(2)加強隊伍管理,嚴格紀律要求。
只有加強警隊的日常管理,嚴格對隊員的要求,才能增強隊伍的戰斗力,才能有效防止隊伍不出問題。否則,平時隊伍松散,緊急情況時就拉不出、打不響,嚴重影響法警職能的履行。大隊領導要努力學習和運用科學的管理知識,提高組織管理能力,要做到平時會管理、訓練會組織、執行任務會指揮,逐步使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要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四項規則和法院的規章制度,規范法警的警務活動,不能單憑大隊領導的經驗,以個人意志代替條例、規定。必須堅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紀律,確保各項警務工作的完成。
(3)身先士卒,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法警隊的戰斗力由人員的數量、質量和裝備三個因素構成,其中人的因素是主要的、決定性的。法警隊要有凝聚力才有戰斗力。大隊領導的威信是影響凝聚力的一個重要因素。領導的威信不是天生的,而是通過自身的言行逐步形成的。在執行任務時,大隊領導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領導的率先垂范就是無聲的命令。在艱巨的任務面前,大隊領導一定要站在最前沿,以實際行動帶領干警勇往直前。這樣不僅能樹立領導的威信、增強警隊的凝聚力,更能促使警員緊隨其后,齊心協力,排除險難去完成任務。大隊領導在危險任務面前畏縮不前,隊員們就會隨其退縮,這樣,大隊領導不僅不能率領干警完成任務,而且會嚴重損壞其個人威信,喪失法警隊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4)團結同志,從優待警。
司法警察的任務須全體警員協同作戰才能完成,單靠個人的力量是不能成功的。司法警察領導要注重在法警隊營造團結向上的氛圍,搞好警員之間的關系。只有使所有隊員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才能確保警務工作的完成。
大隊領導不僅要嚴格要求隊員,而且更要關心愛護他們,要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為隊員謀取職務晉升空間和盡可能高的待遇。建立和完善相應的保障機制,解決警員的后顧之憂。領導不僅要在政治上關心法警,也要在生活上關心他們。“士為知已者死”。只要大隊領導能以兄長般的真誠愛警之心去關心、體貼隊員,切實把干警的疾苦放在心上,努力為他們多辦實事、辦好事,讓隊員們感受到親人般的情誼、大家庭的溫暖,干警們便會將感激之情轉化為極大的工作熱情。通過對警員無微不至的關心、照顧,充分調動每個警員的工作積極性,保證法警隊伍的穩定和警務工作的完成。
(5)安排任務因人制宜。
每個隊員都各有所長,大隊領導在安排警務工作時,要根據各人個性特點,愛好特長,因材施教、因人制宜,科學安排。注意用其所長、避其所短,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促進司法警察隊伍人員資源的優化配置,使各類人員各盡其能、各安其位,充分發揮每個隊員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6)加強聯系與溝通,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
司法警察職能的顯著特征是服從、服務于審判工作,為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因此,司法警察大隊領導必須加強與業務庭室的聯系與溝通,準確了解業務庭室需要法警具體做哪些工作,以便及時、準確和高效地為審判工作提供服務。同時,也讓業務庭對法警隊的職責、任務有所了解。否則,對業務庭的要求不了解,具體任務不清楚,不僅業務庭對法警隊會產生誤解和看法,更重要的是嚴重影響法警職責的履行。
大隊領導除了與業務庭溝通外,還須加強與院領導的聯系溝通。一方面讓領導了解法警隊的工作,及時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利于改進。同時也可以獲得領導對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與幫助。另一方面,將需解決的問題及時向院領導反映,讓其幫助解決一些如提高法警待遇、提供晉升機會等問題。再一方面可以讓院領導協調法警隊與業務庭室之間存在的問題,消除雙方之間存在的矛盾。在溝通時,要注意方式方法,盡量使對方了解并接受你的觀點。同時要增強自己的領悟能力,正確理解上級領導的指示意圖。否則,不僅達不到目的,還會認為你是在提意見,而對你產生不良看法。
3、多方聽取意見,不斷提高領導能力。
(1)虛心聽取院領導和其他庭室干警的意見和建議。大隊領導往往難以發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了及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大隊領導須經常與院領導和其他干警溝通、交流,幫助自己查找問題,從而及時改正,更好地履行領導的職能作用。
(2)定期召開法警隊會議,組織全體隊員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工作中的問題。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上升到理論高度,并返回到實踐中指導實踐。可以采取集中討論或個別交流的方式,虛心聽取警員對大隊領導的意見和要求,進一步改進工作方法,逐步提高領導水平。
(3)積極向上級及其他警隊的領導學習。利用法警隊開會或相聚的機會,交流領導經驗,相互取長補短,進一步提高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