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物質生活的不斷富裕,人們的需求也隨之多樣,外在形象亦受到高度重視,醫學美容應運而生,各種美容產品充斥市場,然而其中不乏假冒偽劣商品。近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首例銷售假藥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29名被告人分別獲刑。

據了解,2015年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胡某某從非正規渠道購進未經批準進口的“白毒”、“粉毒”、“彩毒”、“溶解酶”、“麻膏”、“VC”等藥品,后通過微信、支付寶等交易方式將藥品銷售給全國各地的買家,即被告人沈某某等28人,銷售金額達320995元,經認定,上述藥品均為假藥,其中白毒、粉毒、彩毒、溶解酶、VC為注射劑藥品。被告人沈某某等人將假藥買回后,通過注射、外敷或直接售賣的方式銷售給他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等二十九人銷售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被告人胡某某銷售未經批準進口的注射劑藥品金額高達30余萬元,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其行為均構成銷售假藥罪。被告人李某某、侯某某、張某作為醫療機構工作人員銷售假藥,從重處罰。被告人胡某某等人具有坦白、自首、當庭自愿認罪等情形,可以從輕處罰。審理期間,被告人胡某某的親屬代其退出違法所得30萬元,酌情從輕處罰。遂依照刑法等有關規定,依法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其余被告人被宣告緩刑,禁止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同時根據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責令29名被告人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并發出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勿使用案涉假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