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未獲品牌授權 加盟店亦需擔責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胡越 發布時間:2020-07-03 瀏覽次數:759
創業過程中,加盟知名品牌不失為一種有效方法,但如加盟的公司沒有得到品牌授權,店鋪也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近日,常熟法院審結一起涉及臺灣奶茶品牌麥吉的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
原告上海麻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訴稱:麥吉有限公司旗下的麥吉奶茶系其知名創意飲品品牌,在日本、韓國、英國、中國地等均有經營。麥吉有限公司申請的圖形商標依法應獲法律保護。同時經麥吉有限公司申請,國家版權局對其名稱為MachiMachi、Machi小狗、麥吉等著作權進行了登記。經麥吉有限公司許可,原告公司獨占使用其名下包括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并負責“麥吉 machimachi”品牌在大陸地區的運營和保護。經調查取證,原告發現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在其所開設的奶茶店線上、線下經營活動中大量使用了與原告正品店鋪相同或近似的服務名稱、商標名稱、包裝、裝潢等侵害原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商標的行為;立即停止對原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包括停止使用與原告正品店鋪相同或近似的服務名稱、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0萬元。
庭審中,被告某奶茶店辯稱:其本想加盟正牌的麥吉奶茶店,于是在網上尋找加盟渠道,店鋪中使用的商標和標識來自于他人授權,但其并不知道自己加盟的公司沒有獲得原告授權。其承認侵權事實,愿意與原告協商處理。
后經庭外和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被告奶茶店承諾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上海麻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著作權的行為,并按時完成對店鋪中廣告、餐具、裝修等處使用的上述標識的拆除銷毀工作;一次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6萬元。
【法官提醒】
在常熟法院審結的知識產權類案件中,與店鋪簽約的加盟公司沒有獲得品牌授權的情況多有發生。提醒廣大創業者,在加盟品牌之前,務必仔細審查授權方的主體資格、經營資源(如依法注冊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等)。在網上搜索加盟信息時,對不實的加盟廣告一定要保持警惕,提高自身的辨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