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中購進假“美的”予以銷售 行政處罰后還有民事賠償
作者: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徐娟 陳雅芳 發布時間:2019-04-08 瀏覽次數:644
近日,蘇州市吳江區法院審結了一起銷售假“美的”熱水器侵害商標權糾紛的案件。被告蘇美電器維修部從微信群中購進“美的”熱水器銷售已被行政處罰,現原告廣東美的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同時蘇美電器維修部的下家學成電器加工廠、季超機電公司也被一并起訴。
2016年9月,被告蘇美電器維修部經營者張某在微信里加了個廣東的電器群,與群里一個自稱有一批“美的Midea”電熱水器的人員聯系,購進一批“美的”電熱水器。2017年5月,蘇美電器維修部將微信群中購進的14臺“美的”電熱水器銷售給他的下家學成電器加工廠。
2017年9月4日,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季超機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柜臺上發現3臺印有“美的Midea”商標的熱水器,經鑒定均為商標侵權商品。據季超機電公司所述,熱水器是從學成電器加工廠進貨的。隨后,執法人員對學成電器加工廠進行檢查,在倉庫內發現4臺來源于蘇美電器維修部的“美的Midea”熱水器。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蘇美電器維修部銷售的“美的Midea”熱水器,經商標權利人鑒定為侵權商品,蘇美電器維修部的行為已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于2018年4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庭審中,學成電器加工廠陳述到其銷售的“美的”熱水器均來源于蘇美電器維修部,季超機電公司陳述到其銷售的“美的”熱水器均來源于學成電器加工廠。學成電器加工廠及季超機電公司提交送貨單兩份,送貨產品均包括“美的”熱水器,以證明其合法來源。
法院經審理認為,三被告未經許可,銷售了假冒“美的Midea”注冊商標的熱水器,構成商標侵權,應承擔停止侵權的民事責任。被告蘇美電器維修部銷售的熱水器是微信群中購進,未審查出賣方資質,部分產品也存在瑕疵,故蘇美電器維修部明顯存在過錯,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本案中,被告學成電器加工廠、季超機電公司作為蘇美電器維修部的下家,提供送貨單證明了被控侵權產品由蘇美維修部提供給學成電器加工廠,學成電器加工廠再提供給季超機電公司的銷售過程。同時,被控侵權產品外包裝完整標注了產品信息,兩被告購進產品的價格未明顯低于市場價,故認定兩被告的合法來源抗辯成立,依法可免除賠償責任。關于被告蘇美電器維修部的賠償數額,法院根據涉案商標的知名度、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等因素綜合認定,依據法定賠償原則,酌情確定蘇美電器維修部賠償包括維權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30000元。
法官提醒,經營者在從事經營活動時,必須注意出售商品的合法性,進貨時要選擇具有資質的供應商,以合理價格購進產品,本案中蘇美電器維修部從微信群進貨的行為萬不可取。進貨時保留好合同、送貨單、發票等證據,以便發生糾紛時要求供應商承擔責任,或者在訴訟中提出“合法來源”抗辯。本案中學成電器加工廠、季超機電公司就因為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合法來源而只需停止侵權,不再需要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經營者因同一行為已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商標侵權面臨的不僅僅是工商行政部門的處罰,還可能是對商標權利人的高額賠償,如果達到一定的數量、金額,甚至可能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