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還拍視頻發微信群炫耀 一男子因危險駕駛罪獲刑
作者: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 海法宣 發布時間:2020-11-04 瀏覽次數:1107
11月3日下午,海門法院在駐看守所支云法庭開庭審理盧某龍犯危險駕駛罪一案,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盧某龍被判處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盧某龍于今年10月26日上午9時40分許,為尋求刺激、挑戰極限,以南通市海門區濱江街道廣州路滸通河閘口道路監控東側約50米處為起點,駕駛小型汽車沿廣州路由西向東從靜止狀態開始極限加速行駛約2.36公里,行駛時間近50秒,超過規定時速200%以上。行駛過程中,盧某龍違反交通法規,以左手控制方向盤、右手持手機攝錄的方式駕駛汽車,存在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逆向行駛超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駕駛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等交通違法行為,該車儀表盤顯示最高時速達256Km/h。經鑒定,車輛最高行駛速度約為249Km/h;經測算,該小型轎車從廣州路滸通河閘口道路監控東側約50米起點至某中學門前地段間的平均速度為145.18Km/h,從某中學門前地段至黃浦江路口間平均速度為230.57Km/h。盧某龍還將自己拍的飆車過程的視頻發到微信群炫耀。
案發后,盧某龍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審查起訴階段,盧某龍出具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某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時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被告人盧某龍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又是初犯,法院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性質、社會危害性程度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庭審中,盧某龍向法庭表達了懺悔之意:“向事發時在該路段的人員道歉,并為自己的行為造成極壞社會影響,浪費了大量社會、司法資源道歉。經過各位警官、檢察官、法官的悉心教育,我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希望大家從我的錯誤和悔恨中吸取教訓,不要為了一時的沖動而做出如此草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