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揚中法院大力加強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不斷提升量刑規范化水平,深入推進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制度,加大對失足未成年人的幫扶教育力度,成效明顯。

  注重庭前調查,強化案件辦理。嚴格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健全和完善執法辦案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法官在庭審前主動與被告人的父母及其所在學校等相關單位進行溝通交流,全面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況、性格特點、思想狀況、成長環境、社會交往以及平時表現,找準教育、感化的切入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庭前教育,通過法律教育、思想教育、感化教育和親情教育,讓涉案未成年人主動認罪和真誠悔罪。

  引入心理干預,加強幫教矯治。根據未成人不同情形,分別邀請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對未成年人進行庭前心理測評、判前心理輔導和判后心理跟蹤輔導,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涉案情況、現實境遇、身體狀況以及可能存在的不良行為和心理等情況,挖掘其犯罪的心理動因,掌握其心理狀況,并對被告人心理特點、犯罪原因、改造的可能性等做出科學分析和判斷,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幫教矯治意見和措施。

  完善合適成年人制度,加強相關培訓。建立合適成年人庫,對于法定代理人無法到場參與訴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據需要在人才庫中選擇合適成年人參與庭審活動。定期對合適成年人開展青少年心理、溝通技巧、法律知識等方面的針對性培訓,全面增強其履職能力。

  延伸司法服務,形成預防合力。落實判后回訪制度,在案件審判結束之后,要求辦案法官定期深入被告人家庭、管教所回訪未成年人,了解其在管教所中的表現,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動態;加強與家庭、社區、學校、公安、司法、勞動等相關人員和單位的溝通協作,積極開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狀況調查,針對在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實踐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工作的司法建議;積極開展法律進校園、入農戶工作,加大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制宣傳力度,培養他們的法律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