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吉林高院共同研討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作者:郭春雨 于淞合 發布時間:2011-07-05 瀏覽次數:970
公丕祥指出,以做好人民法院群眾工作為根本,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解決糾紛,要真正把司法服務群眾的要求落到實處,要努力提高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以確保憲法和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為目標,深入推進司法改革,要通過深化司法改革確保司法公正,要通過深化司法改革維護司法權威,要依法推進司法改革。以深化司法公開為重點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實質公開,要依法公開,要穩妥有序,要突出重點。
張文顯提出,在慶祝建黨90周年之際,要認真思考黨的執政權與司法權的關系,司法權是黨的執政權和領導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社會管理創新的基本標志和根本要求是依法管理,依法管理決定了人民法院在社會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和職能,人民法院在社會管理中的職能作用主要表現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和諧,積極參與社會建設,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前提。鑒于人民法院在社會管理創新的職能作用,要依法深化法院改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后,人民法院應該成為該體系堅強的捍衛者。
江蘇高院、吉林高院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創新了人民法院之間學習交流的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