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注花鄉寫風流
作者:李金寶 發布時間:2012-11-14 瀏覽次數:1075
沭陽縣是遠近聞名的花鄉,楚霸王項羽的隨征夫人虞姬就出生在這片美麗古老的土地上。近年來,沭陽法院在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中,把抓好人民法庭 “窗口”建設作為重要一環,在人、財、物上采取“傾斜政策”,使人民法庭建設上了一個新臺階。近三年來,該院廟頭法庭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榮譽稱號、被省法院評為“司法公開示范法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先進集體”、“全省人民法庭訴訟服務站示范點”;華沖法庭先后被省法院評為“訴調對接先進單位”、“最佳人民法庭”和“維護社會穩定先進單位”;6個人民法庭全部被市委、市政府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單位”。 省法院在近期召開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上推廣了他們的做法。
打造一流法庭,使法庭成為基層基礎建設的“示范區”
該院黨組高度重視人民法庭工作,明確把廟頭等6個人民法庭基礎設施建設當作一項重要工程來抓。為了確保法庭符合“設置規模化、建設標準化、審判規范化、管理制度化、裝備現代化”的要求,他們成立人民法庭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法庭建設工作,對法庭進行重建和擴建。他們結合法庭轄區規劃、地方建筑特點和民間習俗,遵循功能齊全、設施完善,莊重實用、適度超前原則,進行了科學規劃,合理設計,力求完美。重建和擴建后的六個法庭平均占地在3200平方米以上,總建筑面積為6440平方米,是原有建筑面積的2倍。每個法庭均建有審判辦公綜合樓和生活樓,實現了辦公區、審判區、生活區三分開。審判辦公綜合樓建筑面積均在600平方米以上,設有辦公室、立案室、信訪接待室、調解室、當事人休息室、圖書室和兩個審判法庭。生活樓建筑面積均在300平方米以上,設有廚房、餐廳、娛樂室、健身房以及六個標準間,成為所在轄區一道亮麗的風景。
在加強法庭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該院進一步加大投入,改善法庭物質裝備條件,為每個法庭裝備遠程監控和視頻會議系統,實現對審判工作的實時監控和管理信息化。
“人民法庭不僅硬件要上新臺階,還要實行規范化管理,推動軟件上新臺階才是關鍵。”周輝院長不時地告誡六位法庭庭長。
在該院6個人民法庭,對“規范化”有一套非常完整的闡釋:在立案處設專人指導當事人如何訴訟;在法庭每個法官的辦公桌上有一本“規章制度”,從審判管理到庭務管理和隊伍管理,近30項制度把法庭每一項工作、每一個工作人員都納入其中。
該院專門建立法庭干警守紀督查制度,采取掛點領導或紀檢組每天堅持撥打法庭固定電話、不定期下到法庭突擊檢查等多種方法,檢查法庭干警在崗在位、審執案件、遵守職業道德等情況,如發現不規范問題,即按規定進行處罰。健全的管理制度,使得六個法庭全部實現了規范化管理,審判工作、干警面貌煥然一新。
建設一流隊伍,使優秀審判人才成為法庭的“頂梁柱”
今年6月份,沭陽法院以“競爭上崗、雙向選聘、優化組合”的模式,將8名年輕有為的優秀青年法官配置法庭擔任中層領導干部和審判員。
為了推動法庭建設和人才建設雙發展,沭陽法院堅持以人為本,對法庭干警高看一著,厚愛一分,有計劃地對法庭干警和機關業務人員進行交流使用,在職級晉升上優先考慮法庭干警,三年來,有6名法庭干警得到提拔重用,三個主要業務庭的庭長均從法庭選調上來。今年6月份,經院黨組研究上報,3名法庭庭長被提升為副科級。
每年上級安排培訓,該院優先安排法庭干警參加,每年為每個法庭拔出2000元業務圖書、報刊征訂費,鼓勵法庭干警學習理論,潛心法學研究,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并與宿遷中院民一庭建立結對聯絡制度,定期邀請掛鉤法官到法庭進行業務指導。
一系列“傾斜政策”,使法庭人才輩出,成績顯著,2010年以來,法庭法官年均辦案358件,涌現出江蘇“十佳法官”黃海軍、全省“優秀法官”方捷等一大批辦案能手和先進個人。
爭創一流業績,使法庭成為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文明窗”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一定要通過落實各項便民措施,充分展示這個‘窗口’的良好形象。”這是周輝院長在檢查法庭時講得最多的一句話。
為了不辜負院黨組的期望,該院6個人民法庭進一步從方便群眾入手,將各項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到司法服務的每個角落,讓群眾盡享司法服務的快捷與便利。
“綠色通道”方便快捷。為了方便群眾訴訟,該院一改以往由立案庭統一行使立案權的模式,將立案權下放到法庭,再由法庭開通訴訟“綠色通道”,建立全時空的隨機立案模式,實行零時間、零距離立案。通過便捷的立案信息網絡,實行上門立案或電話立案、預約立案,并及時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辦理訴訟費減緩免手續,解決了偏遠鄉村群眾和弱勢群體“訴訟難”問題,方便了群眾訴訟,減輕了群眾訴累。今年以來,六個人民法庭共立案近4400件,為困難群眾減緩免訴訟費用20余萬元。
調解工作亮點頻現。該院在人民法庭確立了委托調解制度和獨立調解人、協助調解人制度。對于土地流轉糾紛案件、贍養和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群體性訴訟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先行調解的六類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前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可以委托鄉鎮調解中心先行訴前調解。同時確定或聘請有關部門及人員作為獨立調解人,邀請機關單位或個人協助法院調解,充分運用社會力量參與調解案件,提高調解成功率,該院法庭連續三年案件調解率在70%以上。
“三室一村”贏得民心。“三室一村”,是指法官工作室、公安警務室、人民調解室與村委會。今年以來,華沖等6個人民法庭與轄區鄉鎮政府、派出所共同制定了《“三室一村”工作制度》,規定法官、警官和人民調解員每月駐村不少于4天,農忙季節實行辦案巡回、治安巡防、基層巡訪“三巡”制度,對于婚姻家庭、相鄰關系及輕微治安案件等糾紛,分工配合,聯合調處,就地化解,近三年來,全院6個人民法庭共巡回辦案1800余次,提供法律咨詢6500余人次, 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