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責任
作者:季德斌 發布時間:2012-11-14 瀏覽次數:1121
大凡世人,必定在人生的長河中要承擔各種責任,小至對家庭,親戚,朋友,自己的職務。大至對國家和社會。這些責任中有一項最根本的責任,就是自己的人生責任。人世間有許多責任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但唯有對自己的人生責任每個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一絲一毫依靠不了別人。
大家都知道,每個人在世上只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這唯一的一次人生虛度或失錯的話也沒有任何人能真正安慰或補償他。一個人只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于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才能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歌德曾說過:“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因為這種愛,可以盡責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和一種愿望的實現,就能真正獲得高尚、純潔的心靈滿足。在物欲橫流當下許多人把這種責任看成純粹的有價或等價的付出而千方百計地索求相應的回報。這種回報的形式和內容既有有形的也有無形,既有物質的也有非物質的,無任何種形式地回報,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對生命價值存在意義的一種玷污和褻瀆。
我們活在世上,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想干什么。一個人認清了在這世界上要做的事,并且在認真地做著這些事,那么他定會獲得一種內在的安靜和充實,乃至內心世界的快樂慰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心靈生活。而現代浮躁的特點表現了人們對心靈生活的缺失。缺失了心靈生活就意味著缺少了精神世界的信仰,沒有信仰的人就自然沒有敬畏心,沒有敬畏心的人也就缺失了廣義上的生命之人格意義,在他們喪失了靈魂的身軀里無惡不作,無利不圖,無法無天,地溝油、垃圾肉、毒膠囊的出現等諸多的現實就足以說明了這些人心靈深處垢藏了許多罪惡的根基。在他們身上也就根本談不上責任二字。他們是喪盡人生責任、社會責任的最集中表現,總有一天,這些人包括那些具有行政管理義務而未正確履行義務的人會為自己挖掘墳墓的。
要明確生命存在的責任和意義,人就要善學、繕性、知性、達理,要風輕云淡,清心寡欲。誠然,維持正常生活的物質是必然而不可缺失的,物欲是社會刺激出來的,不是生命本身帶來的,其滿足誠然也是最基本的生活責任,但與人生責任相比,它太膚淺,它太低級。這是因為極端物質主義者抑或物質膨脹主義者他們的唯物質觀本質上缺失了人生責任之大觀,即使位高權重者,其人生文化和物質文化的底蘊就顯得蒼白無力。人們應該懂得文化積累構成了人的肉軀,精神內涵構成了人的靈魂。因此對人的心靈靈魂的教育就顯得更加重要和必要。只有走進了書籍的寶庫,品嘗到了與書中優秀靈魂交談的收獲與快樂,你才會知道不讀書是多么大的損失,不學習生命的價值是多么低微。世界上一切真正的好東西都是如此,你必須親自去品嘗,才會知道它們在人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也只有這樣才有可能使人保有一個完整的健康的內在生命,即精神和靈魂。只有如此,我們用負有負責意義的眼光來看經過修煉心靈的人時就會發現他們或我們的內在生命是完整而不會缺殘的,而每個人都能生活得高貴而偉大,誠實而純潔,人的生命意義則彰顯出豐富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