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學、力行、知恥
作者:何娟 周陳華 發布時間:2011-06-28 瀏覽次數:1033
1921年,一群風華正茂的年輕人以天下為己任,親自策劃、參與了中國共產黨的成立,在黑暗中國點亮了救國救民的希望之火,并終成燎原之勢,革命前途煥然一新,國家命運翻天覆地。他們有28歲的毛澤東、23歲的王盡美、20歲的鄧恩銘,最小的劉仁靜才19歲……九十年來,中國共產黨正是有一批批年輕人的加入、流血、犧牲、奉獻,才有她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歷史轉變,才使老大之中國迸發出少年般生機與活力而屹立于世界東方!
回望歷史,對于我們剛剛加入司法隊伍不久的年輕人,我們用什么回報黨的恩情,用什么再續黨的輝煌,答案是業績、業績還是業績。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工作處于矛盾化解的風口浪尖,當我們從進入法院工作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承擔起“司法為民”的重任,我們當“邑有流亡愧俸錢”,絕不辜負群眾的養育之恩。我們將處于矛盾化解的第一線,獨自擔起審判工作的重任,更應“端居恥圣明”,在和平年代里大有一番作為。然樹高千丈,根基必固,年輕同志既要有仰望星空的理想,更要有腳踏實地的實干,夯實創造司法業績的基礎。先賢孔子所講“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對我們很有啟發。
“學然后知不足”,學習對于從事司法審判工作的年輕人尤其重要。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案件數量不斷增多,各類新型糾紛層出不窮,加之法律為適應形勢發展的制定、修改與刪除,學習法律知識必須與時俱進。
但這只是學習的低級層次。法律理論和其應用法律有契合與游離,只注重法律的邏輯思維而忽略辯證思維,只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而忽略社會效果,在追求司法能動主義價值的今天,這種唯法律是從,不能體會法律的精髓與精神的行為往往會犯教條主義的錯誤。因此,年輕人應通過“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刻苦研修,深入書本,學習與審判業務有關的語言學、社會學、數學等知識;深入基層,向群眾學習,了解民間風俗、交易習慣、群眾語言;深入社會,學習如何處理好司法與人大、政府、政協以及民間組織、企業等關系,從各個方面匯集能量和智慧。
年輕同志通過多年的理論學習和積淀,歸根到底是要將這一切投入到波瀾壯闊的實踐當中。人們常說“行者常至”,即使駑馬,只要堅持不懈,也可積跬步之功行千里之程。為何力行能近乎仁?“仁”是儒家追求的核心價值,是一個具有抽象性的哲學概念,但它首先表現為道德品格問題。剛剛進來的年輕人大都從書記員做起,配合審判員辦案,需要從事記錄、送達、整理卷宗等任務,還要在這之中逐步學會獨立審理、調解案件,這就必須在這些繁雜、瑣碎甚至默默無聞的工作中培養自己謹言慎行、以理服人、不憂不懼、細致入微等仁者品格。
“力行”還需要我們積極參加審判實踐和社會管理創新。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為調解方案的達成出點子、為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想招數,為疑難案件的破解拿方案,盡快適應審判角色,熟練駕馭庭審活動,掌握案件調解技巧,厚積而薄發。我們之所以被稱為“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就在于自身的年輕、朝氣和充滿希望。我們正是要通過“力行”將優勢化為一股創新不懈的力量,在實踐中發現社會管理的漏洞,對漏洞展開調研,在調研中提出自身的想法,積極為社會的和諧獻計獻策。
在如何保證法律天平平衡、公正的過程中,我們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挫折、挑戰、誘惑甚至腐蝕。西方有恥感文化,圣人講一日三省。我們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公務員的基本要求,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符合司法公正、廉潔、為民的核心價值,我們的能力和知識儲備能否適應審判實踐等等,這都是我們每天應當捫心自問的。唯有如此,才會發現自身的不足,化為進取的動力。當然,“恥”不僅要從自身來反省,也要有宏觀視角。當極少數法官陷入權利泥潭身陷囹圄,當個別法院的錯案招致輿論撻伐時,也應當以此為恥,深刻反思,以此為鑒。
漫漫九十年,我們黨依然年輕,展望一百年,年輕人大展身手。“好學、力行、知恥,”立足本職,全面進步,“大鵬一旦同風起,扶搖直上九萬里”,年輕人將托起中國法治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