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10日下午,吳江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了一起沖擊國家機關案件。被告人吳某、祝某為索要交通事故賠償款,在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被告人胡某授意下,在長達10個小時的時間里采取堵門、哄鬧等手段向吳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盛澤中隊施加壓力,導致中隊當天無法開展正常警務工作,并造成經濟損失2400余元。

 

為擴大審理的社會效果,吳江法院專門邀請了人大代表、派出所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人員等三方近200人前來旁聽案件審理,整個旁聽過程秩序井然。定期邀請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人士旁聽案件審理一直是吳江法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積極開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該案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和警示意義,法院希望通過組織旁聽一方面增強各類法律服務人員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操守的意識,警惕知法犯法;另一方面也希望相關執法部門能夠吸取教訓,提高警戒意識,加強安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