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作者:陳思寒 發布時間:2011-06-09 瀏覽次數:1012
知名投資人李開復在新浪微博上向大家推薦了一部依據真實故事拍的美國電影《定罪》(Conviction)。影片講述的是一個堅忍不拔的妹妹貝蒂安娜,這個已經輟學多年并生育兩個孩子的母親,只有高中畢業,卻為了拯救被判無期徒刑的哥哥,重回法律學校讀書,考取律師執照,擔任哥哥的辯護人,利用DNA鑒定技術和“清白計劃”(Innocence Project),最終使哥哥得以無罪釋放。
在妹妹的拯救行動中,遭遇了重重阻力,最主要的還是來自于當時的主審法官,即使在妹妹已經取證證明法庭定罪的血液樣本并非是其哥哥的時候,連孩子都天真的問“他是無辜的,為何不釋放”,得到的答復是“其他的證據(證人證言)照樣可以認定其為幫兇”,使得妹妹的心情再一次跌入谷底。面對孩子的質疑,她說道:“因為當人們犯錯誤的時候,并不愿意去承認。”
不愿承認錯誤,必將損失公信。這個案件是美國司法界的一個錯案,也引來美國當地媒體的廣泛關注,盡管當事人最終的結果是勝利的,但從當事人的維權經歷和情感表達來看,無疑對當時不愿意認錯的法官痛恨至極。如果案件的主審法官在收到當事人的DNA鑒定結論后,主動去審閱案件,主動為當事人維權,而不是為自己的錯誤找理由,肯定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在國內,也有一些錯案帶給我們十分慘痛的危害和損失,但敢于承認錯誤,卻使錯案“為司法公正打開了一扇窗”。6月7日的《法制日報》專版討論了錯案與司法公正問題,以發生在河南的趙作海案和時建鋒案為討論對象。我們欣慰的看到,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對這兩起錯案的發生,勇敢地承認錯誤,指出這兩起錯案“損害了當事人及其他群眾的合法權益、損害了司法權威和人民法院的形象、損害了黨和國家與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并猛烈地開展自我批評,認為錯案的發生雖然原因很復雜,“但是主要問題還是我們法院沒有把住關,在于我們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風、司法能力以及法院內部的慣例等方面存在問題”,同時提出了防止錯案再次發生的具體舉措。
雖然錯案的發生已經無可挽回,但敢于承認錯誤、勇于改正錯誤,遠比找理由來為錯誤開脫更有力,更可以取信于民、重樹權威。正如6月2日《人民日報》上一篇評論文章(《政府知錯即改遠比“一貫正確”更可信》)中所說的那樣,“在百姓眼里,從善如流、知錯即改,遠比“一貫正確”更加可信、可敬、可親”,其實這不僅僅是對政府的要求,而是對所有為人民服務的機關(當然包括我們的司法機關)的要求,正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
知錯能改,就要認真對待每一項具體的工作,從改小錯開始,這也是加強和改進司法作風的重要內容和具體要求。王勝俊院長在全國大法官研討班上說,“司法作風無小事”,“社會看法院、群眾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們的行為舉止,看他們對公眾的態度,看他們辦事認真不認真、熱情不熱情、負責不負責”。在日常司法實踐中,或許因為工作疏忽出現了一些失誤,出現了一些錯誤,我們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現錯誤就要敢于承認、及時改正,方能做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從而避免錯案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