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盱眙縣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四名被告人涉嫌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的案件。

根據盱眙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間,被告人楊某、莫某某、夏某、劉某某或自行編寫或購買能夠通過調用函數修改內存數據、置入相關匯編代碼到內存中、發送游戲數據包的方式,實現增加、修改《地下城與勇士》游戲功能的外掛程序后,向眾多游戲玩家出售,從中非法獲利,其中被告人楊某違法所得44442元、被告人莫某某違法所得20483元、被告人夏某違法所得16103元、被告人劉某某違法所得11604元。經福建中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上述游戲外掛程序及易語言源代碼工程編譯后的程序存在對《地下城與勇士》游戲實施未授權的增加、修改的操作,對游戲的正常操作流程和運行方式造成了干擾。

盱眙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四名被告人分別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其中一人情節特別嚴重,三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性質、悔罪表現及社會危害性,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處罰原則,最終判處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罰,宣告緩刑,并處五千元至四萬元不等的罰金。

法官提醒:當下很多年輕人熱衷于諸如《地下城與勇士》等各種網絡游戲,游戲中往往需要注冊賬戶,每位玩家需要通過自己的賬戶購買相關網絡虛擬設備等進行外掛升級,提高自己游戲人物的戰斗能力,獲得一時的成就快感,這也給很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利用非法編程,未經游戲開放商的正規授權,在網絡上非法售賣網絡游戲外掛機源代碼等程序,以獲得一定非法收入。網絡不是法外空間,非法編程進行網上售賣的行為明確被法律所禁止,希望廣大游戲玩家遵守游戲規則,增強法治防范意識,自覺抵制遠離非法網絡兜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