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謝謝你們了,有了這些錢俺兒子后半輩子也能有著落了,俺以后就是不在了也能安心了” 117日,當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將15.4萬元的執行款交給申請執行人周某的母親時,七十多歲的老人不禁熱淚盈眶,拉住法官的手不住的感謝。

 

20109月,周某在騎自行車回家的路上被湯某撞傷,造成腦疝、腦挫裂傷,構成二級傷殘,花去7萬多元醫療費。在此之前,周某一直是家里的頂梁柱,上有七十多歲的母親,下有十余歲的兒女,這突如其來的橫禍使得周家頓時陷入了絕境。在多次索要醫療費用無果后,20118月周某將湯某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1.3萬元,但被告湯某在支付5萬余元醫療費用后表示再無力賠償而拒不支付余款,無奈周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在受理該案后,多次做被執行人湯某的工作,同時聯合公安、銀行等部門多方聯動,經過幾個月的努力,終于為周某執行到了余下的賠償款。為了保障執行款能夠安全送達周某手中,承辦法官親自駕車和申請人一起,護送到家,親自把執行款交到申請人的手中,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