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9點30分,無錫市南長區(qū)迎龍橋街道五愛家園社區(qū)的會議室里,人頭攢動。該社區(qū)的40多位居民和近20名記者都將目光投注在臺上坐著的殘疾人代表、法官代表及街道代表身上。

  “南長區(qū)人民法院助殘工作站進社區(qū)揭牌儀式正式開始!”隨著副院長林春江一句報幕,院長陳靖宇和南長區(qū)委政法委副書記王國梁共同走上前去揭牌,臺下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貼近  司法助殘進社區(qū)

  自1994年成立全國首個“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合議庭”開始,南長法院在助殘這條路上已經努力前行了17年。2008年,南長法院將僅有審判功能的“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合議庭”發(fā)展為集立案、審判、執(zhí)行、訴訟服務于一體的“助殘工作站”。2010年,該工作站又與訴訟服務中心發(fā)揮合力,將助殘職能前置,訴前調解涉殘案件12件。據(jù)統(tǒng)計,助殘工作站成立至今,共處理涉殘案件400余件,案件標的累計約百萬元,為殘疾當事人緩交、減免訴訟費用15萬余元。

  今年5月,南長法院突破以往助殘工作站只在法院內部運作的模式,將站點搬到迎龍橋街道,固定每周站崗的助殘法官和專職人民調解員,并將街道殘聯(lián)干部、社區(qū)人民調解員等吸納為助殘工作站成員,讓殘疾群眾只需走幾步甚至在家里便可享受工作站的貼身服務。

  “助殘工作站進駐迎龍橋街道只是我院擴大助殘范圍的一個開始,不久之后,助殘工作站將覆蓋南長區(qū)所有街道,讓殘疾群眾真正感受到司法溫暖。”院長陳靖宇對今后的助殘工作侃侃而談。

  貼身  涉殘服務身體力行

  “對涉殘案件就近開庭或調解;與殘疾人聯(lián)合會、工會、街道、社居委等建立信息互通平臺,每半年召開1次聯(lián)席會議;每季度至少到迎龍橋街道巡回審判2次……”5月12日的揭幕儀式上,民一庭庭長朱明代表法院60名法官在社區(qū)居民和媒體的見證下鄭重地作出6條司法助殘承諾。

  助殘承諾宣布后的第三天,揚名法庭法官奚剛便放棄休息日,上門調解一起殘疾夫妻的離婚糾紛。“案件本身很清楚,但離婚雙方均涉及殘疾人,法院直接蓋上特制的綠色印章,要求法官嚴格執(zhí)行涉殘案件的‘五上門’原則。”奚剛頗為感慨。經過研究,奚剛選擇離雙方都很近的南長區(qū)中橋二村社居委進行現(xiàn)場調解。

  “奚法官,這婚我離定了,但女方要我支付2萬元補償款是沒有依據(jù)的。”瘸腿的小偉氣憤地嚷道。“我女兒是智障,離婚后要再嫁很難,男方要補償我們精神損失費,不然我們絕不離婚。”小麗母親不甘示弱。眼看調解陷入僵局,奚剛開始耐心引導雙方,在耐心地勸解和反復地磨合中,雙方最終同意在8000元上達成合意。“奚法官,我原先的心里價位是1萬,你還幫我省了2000元。”簽完調解協(xié)議后,小偉對奚剛開心地講道。另一邊,小麗母親又過來握著奚剛的手說:“原本以為拿不到一分錢,感謝你為我們爭取了8000元,我們對小麗離婚的事也就釋懷了。”

  “在利益獲得與情感宣泄中不斷尋找平衡點,是調解涉殘案件的關鍵所在,而殘疾當事人的滿意程度是我們處理涉殘案件的質量標準。”揚名法庭庭長何英說道。

  貼心 聯(lián)合助殘最優(yōu)先

  “兒子,媽媽熬了3年,終于為你討了個說法,要感謝法院啊……”5月18日,來自蘇北響水的楊某在南長法院第八法庭流下了激動的淚水。

  2008年,年僅22歲的小楊在下班途中發(fā)生車禍,致顱腦重傷成植物人,構成一級傷殘。2011年,楊某向南長法院起訴,要求兒子的用工單位支付145萬元的工傷賠償款。

  助殘工作站法官佘君紅接到該案后立即著手調查,卻發(fā)現(xiàn)小楊的用工單位早在一年前便已注銷。楊某得知后,情緒頓時失控,失聲痛哭。“我很理解楊某當時的心情,肇事車主沒有賠償能力,好不容易熬了2年走完了工傷認定程序,沒想到用工單位卻早已注銷,她兒子一大筆醫(yī)療費誰來負擔?”佘君紅頗為感慨。

  經過仔細的研究后,佘君紅認為用工單位在清算過程中沒有向楊某履行告知義務,也沒有給楊某預留賠償金,違反了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因此楊某可以通過起訴股東達到求償目的,但是股東只是一對母女,依然無法承擔巨額賠償款。

  看到為兒子醫(yī)療費愁白頭發(fā)的楊某,佘君紅暗暗下定決心:必須盡快幫他們拿到賠償現(xiàn)款。在與南長區(qū)總工會取得聯(lián)系后,法院立即組織多次研討會,制定合理可行的調解方案,再聯(lián)合街道、社區(qū)干部共同調解,逐步縮小雙方差距,最終2名股東同意立即籌錢先行支付楊某28萬元現(xiàn)款,剩余的23.5萬元年底前支付。拿到現(xiàn)款的楊某熱淚盈眶,握著佘君紅的手激動地說不出話。

  針對工傷賠償、追討欠薪、婚姻繼承等涉殘案件,助殘工作站為盡快解決殘疾當事人的困難,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工會、勞動仲裁部門、街道、社區(qū)等溝通合作,共同制定可行的調解方案,再多方面、多角度進行調解。

  “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為殘疾當事人爭取利益最優(yōu)化是我們助殘的一貫理念。”助殘工作站負責人林春江如是說。自2008年以來,該院80%以上的涉殘案件都采用聯(lián)合調解方式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