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日下午2:30,淮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45歲的倉庫管理員戴萍將自己曾經工作過的老東家淮安華爾潤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其支付200711月自己一次工傷事故的醫療和就業補助金。法庭上,雙方律師展開了激烈爭辯,第一次打官司的戴萍顯得焦急而又緊張。

 

  沒想到的是,在接下來仲裁院組織的協商調解中,面對現場的工會和企業家協會代表,爭論雙方友好客氣,并很快達成了協議。用人單位愿意支付戴萍3.5萬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并為其申請工傷醫療補助金提供方便。

 

  “聽律師說,以前這樣的案子至少要拖一兩年時間,沒想到今天45分鐘就解決了,以后我再也不用為這事慪氣了。”走出仲裁院大門,戴萍笑著說。

 

  輕松打勞動官司的經歷,其實已發生在眾多淮安勞動者身上。“一個官司一拖一兩年,打官司的人吃不好睡不香,更不用說好好工作了。現在仲裁、法院把代表勞動者和企業部門人員分別請到仲裁庭、法庭現場,合力調解,不僅可以緩和勞資矛盾,也讓案子很快了結。”打了多年勞動官司的吳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運琰說。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江澤清告訴記者,2008年《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仲裁法》實施后,越來越多的勞動者開始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各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和法院受理的案件猛增。以淮安為例,各級法院2007年開庭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為642件,2008年增至2406件,2009年為3903件,2010年增至4067件,今年14月已經達到了1285件。由于案多人少,一度時期,一個案子僅從受理到開庭就需要等上好幾個月。

 

  為提高勞動官司的處理效率,降低職工的維權成本,20097月,淮安探索實施“三庭合一”仲裁調處新模式,即在總工會、經信委、人社局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和勞動人事爭議法庭,實行調解、仲裁、審判一體化機制。

 

  新調處機制剛成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就遇到了一起棘手官司。

 

  20097月,驕陽似火,一名中年婦女推著已經高位截癱、極度衰弱的丈夫來到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哭訴某建筑企業在其丈夫高空墜落急需醫治的情況下置之不理,請求仲裁部門幫助裁決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和工傷待遇。

 

  聽了這位農民工的傾訴,調處人員清楚,如果將工傷認定、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傷級鑒定、上級復議、勞動仲裁、法院一審和二審等所有程序全部“走”完,至少需要三年的時間。但眼前的情形已刻不容緩,如再不及時醫治和救助,不僅傷者極有可能出現生命危險,整個家庭也會因此陷入絕境。于是調處工作人員果斷處置,簡化程序。在查明事實后,由勞動、工會、經信委和法院聯合組成的調解人員登門對用人單位進行了批評教育和合理疏導,最終打消了對方企圖利用程序上的漏洞惡意拖延的念頭,在短短的一個星期內促成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當然,并非每次聯合調解都那么順利。2010611,職工徐強訴某公司履行勞動合同爭議案在市仲裁院開庭審理。在先后兩次達成和解協議的情況下,都因公司反悔而“流產”。調解員運用法律依據對公司的所作所為進行一一“對號入座”以后,公司才當場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但三天后,徐某又找調解員“告狀”,原因是企業在給其辦理檔案移轉手續時,在其檔案袋內放入了寫有“因其不服從管理,所以解除勞動關系”字樣的內容。調解人員認為,企業的此種做法不僅違反調解協議,而且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于是仲裁委立即啟動信訪程序主動介入。通過裁調對接機制,聯手解開企業“心結”,終于在715糾正了企業的錯誤行為。

 

  兩年來,淮安市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調解率由原來的60%上升到84%以上,及時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高了勞動官司案件審理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淮安市中院民三庭庭長孫憲騰說,目前我國不同部門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存在一定差異。比如很多案件涉及到加班費訴求,但法院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對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工資條的保存和舉證責任適用的法律條文就不一樣,對于社會保險繳納適用的法律條文也不同,這些不同都有可能導致最后的判決結果出現差異。而同一案件的不同判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一體化調處后,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會、經信委實行信息互通,并對一些疑難案件通過聯席會議的形式獲得一致意見,有效避免了不同部門判罰不一致的現象。

 

  近日,我省決定在全省推廣淮安的勞動爭議調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