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12.30”持槍搶劫老鳳祥金店大案開庭
作者:盛茂 發布時間:2011-05-23 瀏覽次數:1044
5月20日上午9時30分,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東海法院大法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備受關注的東海縣“12.30”持槍搶劫老鳳祥金店案。
庭審中,檢察機關還把控了對被告人此前分別在河北、山東、江蘇邳州的另4起搶劫、搶奪案,被告人張國華、趙廣新、徐國棟、邊德峰、秦洋洋以及張國華、邊德峰、秦洋洋所委托的辯護人參加了庭審。
2010年12月30日9時許,被告人張國華伙同山東鄒城另3名同鄉邊德峰、趙廣新、徐國棟駕駛搶劫來的松花江牌面包車來到東海縣牛山鎮老鳳祥金店西側路上,邊德峰、徐國棟、趙廣新3人下車進入老鳳祥店內持槍、錘子等工具進行搶劫,前后僅僅3分多鐘就一共搶劫了各類黃金首飾3605.709克,價值人民幣1182672元。庭審中,5名被告人對所犯事實均供認不諱。期間,當公訴人問及被告人張國華搶奪黃金的原因,張國華回答說:“當時賭博輸了好多錢,很缺錢,在網上看到很多這樣的案例。而且覺得黃金比較好銷” 。法庭除審理了在河北省魏縣搶劫面包車和東海老鳳祥金店搶劫外兩起案件之外,公訴人還指控了山東省滕州市、江蘇省邳州市2起搶奪案件和河北沙河市周大生珠寶店搶劫案。
法庭質證階段,公訴人當庭提出了槍支照片、涉案10名證人證言、3名被害人陳述以及現場勘驗、現場監控錄像等多組證據。整個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5時30分左右才暫告結束。因案情重大,需由合議庭評議后報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