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與被告幫16歲原告找工作
作者:付嘉豐 鄭 菊 王巧玲 發布時間:2011-05-17 瀏覽次數:977
近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民庭法官付嘉豐親自開車將16歲少年章小鵬送至徐州“藝之剪”連鎖理發店,這是法官和被告多方努力為他找到的新工作。
為化解矛盾,法官庭前分別到章家和周強家走訪,了解到章家經濟狀況不好,父親身故造成家庭經濟支柱坍塌,章小鵬年僅16周歲已輟學在家,沒有工作,80歲的奶奶臥病在床,全家人因事故斷絕了生活希望。
事故無情人有情。付嘉豐多次上門走訪,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意向,了解到章小鵬最大的希望是能夠有份工作,法官轉達周強后,周強表示愿意幫他找工作。
2011年5月,周強與章小鵬等原告達成調解協議,同時,介紹章小鵬到理發店當帶薪學員。
案件調解后,付嘉豐帶章小鵬及其母親到理發店與總經理見面,安排妥當,新工作落實后,16歲的孩子臉上重新有了笑容。(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