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部署人民法庭工作大檢查
發布時間:2006-01-06 瀏覽次數:1329
大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檢查人民法庭“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落實情況,包括人民法庭直接立案落實情況,訴訟費用的預收、結算和退費是否方便群眾,是否加大了巡回審判力度、改進了巡回審判方式,是否增強了司法為民意識、采取了哪些具體落實措施;檢查人民法庭隊伍建設情況,包括思想建設、業務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等;檢查人民法庭物質裝備建設情況,包括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及其實施情況,審判、辦公用房達標情況,是否配備交通工具和辦公、通訊設備以及專項建設經費的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中級法院于2006年一季度對本轄區進行自查,并于3月底書面報告省法院,省法院在二季度對各中級法院自查情況抽查2至3個基層法院的6至8個人民法庭。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大檢查情況于6月底上報最高法院。
《通知》強調,人民法庭工作大檢查是加強法院基層基礎工作的又一重大舉措,是繼續抓好“佛山會議”精神和《決定》的貫徹落實的重要措施,對人民法庭全面建設將起到巨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這次大檢查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中級法院領導要親自抓,指定專人負責。對自查和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抓好整改。
據悉,最高法院將從三季度開始,派出檢查組對各高級法院轄區內的4至5個基層法院的10個人民法庭進行檢查。三季度末,最高法院召開人民法庭工作經驗交流會,由工作做得好的有關高級法院介紹經驗,對人民法庭大檢查工作進行總結。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冒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