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南京市法院與《金陵晚報》聯合設立執行曝光臺,先后刊登了25期327件案件,總標的額達10006.6萬元,截止12月19日,結案126件,到位標的額4310萬元,另有78件有了較大進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4月1日,南京市法院在當地發生量較大的《金陵晚報》上和法院審判信息網絡上刊登全市法院17件難執行案件,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曝光,公開舉報電話,歡迎人民群眾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進行舉報。這一措施推行后,廣大市民紛紛打電話舉報,五、六天時間有6件案件取得重大進展。
  曝光臺的設立,對廣大的被執行人產生了巨大壓力,一些親戚朋友也主動出面進行勸說,對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利的實現產生了積極影響。玄武區法院承辦的韋某申請執行錢某人身損害賠償一案,標的額為9300元,法院多次查找被執行人,均未找到,4月4日法院在“執行曝光臺”將此案刊登后,被執行人錢某的親戚給該院打電話表示愿做錢的工作,讓其來履行義務,當日下午被執行人錢某就到法院來履行了義務,以至本案得以順利執結。白下法院承辦的廣發行南京分行為申請人的標的額為174萬的案件,兩被執行人長期下落不明。“執行曝光臺”刊登此案后,兩被執行人的親戚看到報紙后迅速轉告他們,他們盡管還在深圳,但已委托代理人到法院表示要盡快還清全部欠款。
  還有一些未被曝光的當事人紛紛向法院表示要盡快想辦法履行義務,免得被曝光。各基層法院執行局的領導認為設立曝光臺是一個好形式,他們表示,要以設立曝光臺為楔機,加強宣傳攻勢,加大執行力度,推動執行難問題的根本解決,為建設誠信社會作出貢獻。難執行案件曝光工作得到了全市法院的廣泛支持。截止12月19日,全市法院有12家法院上報了327件難執行案件,其中白下區法院先后曝光了38件案件,已結案26件;下關區法院曝光了15件難執行案件,已全部執結。
  南京法院的主要做法是,先由案件承辦人填寫《難執行案件曝光臺申報表》,主要填寫案件號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未執行到位標的額、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舉報電話、聯系人等,報局長審核后,匯總至市法院統一提供給媒體。
  2006年,南京法院將在總結設立執行曝光臺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得力措施治理“執行難”問題。一是建立法院系統內部協調機制,在立案、審判階段就應考慮到執行問題,形成立、審、執相協調的執行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全市法院建立執行信息交換系統,在全市法院內部形成相互協作的格局。三是建立全市執行工作聯動機制。2006年上半年,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公安、戶籍、車管、房產、國土等單位和部門建立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的快速通道。四是建立執行威懾機制。凡是進入執行公示程序的被執行人在貸款、出入境、辦理工商稅務手續方面將受到限制。五是適用刑法加大制裁拒執行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行為嚴重的行為人的力度。進一步細化刑法第313條適用程序和標準,提高執行效率,堅決打擊暴力抗法等犯罪行為,提高法律文書自動履行率,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仲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