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輛撞傷謊稱“摔倒”, 被告人因騙取醫保獲刑!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倪翠晶 發布時間:2022-03-28 瀏覽次數:1683
近日,如皋法院接連審結兩起涉農村醫療保險的詐騙案,二被告人皆因隱瞞交通事故受傷的事實,騙取社會醫療保險金,受到了刑事處罰。
2020年7月,被告人黃某的母親騎電動自行車,在接黃某小孩放學的途中,被同樣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范某撞倒,致膝蓋骨折。經交警部門認定,范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而黃某的母親無事故責任。
事故發生后,黃某的母親被送醫治療,在辦理住院手續時,黃某向醫院隱瞞了母親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療的事實,填寫了一份“外傷人員醫保住院申請及審核表”,在“受傷原因”一欄寫明“自己走路摔倒,與他人無關”。
住院期間,黃某的母親共產生醫療費56000余元,其中,自費17000余元,其他款項均為醫保支付。
2021年底,如皋市醫療保障局發現黃某涉嫌騙取社會保險待遇,于是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據黃某交代,范某家屬曾私下與其打招呼,表示范某不是故意撞人的,電動自行車又沒有保險,希望黃某在辦理住院手續時說是自己摔倒的,這樣可以通過農保報銷部分醫療費,黃某一聽心軟了,想做個好事,便答應了對方的請求,并且在事后協商賠償過程中,僅要求范某賠償了自費部分的醫療費。不過,公安機關調查過程中,范某家屬否認了黃某的上述說辭,稱不清楚黃某為什么要用醫保。
案發后,黃某主動退出全部款項,自愿認罪認罰。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社會醫療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根據黃某的犯罪情節,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無獨有偶,被告人秦某在妻子遭遇交通事故受傷時,作出了與黃某同樣的選擇。原來,事發當天秦某的妻子搭乘鄰居彭某的摩托車外出走親戚,途中,彭某駕車與同村的錢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秦某的妻子受傷被送醫。醫生明確告知秦某,因交通事故住院的病人不能使用醫保。秦某想著鄰居彭某當天是好心幫忙,而錢某也是同村村民且并不富裕,不愿意讓他們賠償損失,于是心生一計,將妻子轉移到如皋另一家醫院住院治療,并謊稱妻子是自己摔倒,申請了住院醫保。最終,秦某因騙取社會醫療保險金31000多元,被如皋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國家為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服務,減輕城鄉居民醫療負擔,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實施的一項惠民性舉措,但它不是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四)在境外就醫的……”根據該規定,在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產生的醫療費應當依法由責任人承擔,任何人不得為了減輕或免除相關責任人的賠償責任而騙取社會醫療保險金,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