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基層法院可審理知識產權案
作者:嚴明 顧敏 發布時間:2011-04-26 瀏覽次數:977
記者日前從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7家基層法院擁有部分知識產權一審管轄權,可審理本轄區內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之外的一般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數量居全國法院前三。
我國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統一歸于中級以上法院審理,基層法院必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經批復后才能審理相關案件。目前,17家基層法院主要分布在經濟社會和科技較為發達的地區。其中,蘇州市園區、虎丘、常熟、昆山、太倉、張家港6家基層法院擁有部分知識產權一審管轄權,南京、常州、無錫各有3家基層法院擁有一審管轄權,鎮江有1家。同時,昆山市人民法院成為全國第二家可以審判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糾紛案件的基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