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養”,是每一個老年人所期盼的,也是每一個人的人生必經之路。“父母親、子女、兄弟、姐妹等稱謂,并不是簡單的榮譽稱號,而是一種負有完全確定的、異常鄭重的相互義務的稱呼。目前我國人口比例正處于老齡化階段,老年人的贍養問題自然成為一個比較突出的社會問題。412日上午,南徐法庭巡回審判庭前往蔣橋鎮平山村審理一起老人將五個子女告上法庭的贍養案件。江蘇電視臺法制集結號及鎮江民生頻道跟蹤報道案件全過程。

 

本案原告沈某現年86歲,生育了五個子女,大女兒已去世,四個子女成為本案的被告。沈某訴稱自己年老體弱,長期單獨生活,后因不慎跌倒,長子顏某將其送到醫院治療但病情一直沒有好轉,由于長子顏某無能力長期照看,將沈某送到了鎮江某老年公寓,公寓的每月費用為1200元,老人本身也有低保、養老補助等保障金共計725元。但是不夠支付老年公寓的費用。沈某只希望兒女把她接回家照看,在有生之年能夠享受天倫之樂。不想一個人孤獨的居住在養老院。說到這里,沈某忍不住留下了傷心的淚水。

 

為了完成老人的心愿讓她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南徐法庭張忠娣法官在開庭前幾次到平山村,深入了解案件情況。四被告不愿意贍養老人各有原因:大兒子為某電廠退休職工,經濟情況較好但大兒子稱自己愿意出錢為母親支付養老院費用但由于自己也是孤寡一人無能力把母親接回家照看。二兒子由于發生車禍大腦受損留下殘疾,至今表達能力都有問題,家庭條件也比較困難無力贍養母親。另外其他的兩姐妹則認為贍養老人是兒子們的事情,與女兒是沒有關系的,因為按照農村的封建風俗來講家產都是給兒子們,女兒不負贍養責任。但兩個女兒表示只要兒子盡到自己的贍養義務他們都愿意對母親盡孝。因為各個子女間的矛盾分歧較大,無法協商一致,張法官一次次的前往平山村找到村干部及村民調解員溝通,希望他們幫助做四個子女的思想工作。同時張法官多次到沈奶奶的大兒子、二兒子及三個女兒家中從倫理道德到相關法律條文耐心的溝通做思想工作,希望能用真情感化他們從而達成共同贍養老人的協議。

 

庭審開始張法官首先用簡短樸實的語言闡述到“每個人都有父母,父母不辭辛苦把子女養大成人,不求任何回報,只希望到老的時候能夠享受天倫之樂。人人都會老,都有自己的子女也都需要晚輩贍養。每個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不需要任何理由。”聽到這番話旁聽的村民都紛紛表示贊同。在庭審過程中張法官宣講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耐心細致的解釋相關法條,潛移默化的語言讓當事人以及旁聽的群眾聽懂、理解。庭審休庭階段張法官又進行了調解,將工作的重心放在老人的兩個兒子身上,并且請當地的村主任做工作,村民也紛紛提出自己的看法勸說老人及其子女。最終五個子女達成了一致意見:原告沈某繼續在養老院生活,由大兒子負擔全部費用。二兒子每個月每月支付贍養費200元。但每個月、逢年過節子女必須把老人接回家中照看,讓老人享受天倫之樂。其他的兩姐妹要盡到自己做女兒的義務。

 

此次巡回審判,平山村村民們紛紛趕來旁聽,庭審現場座無虛席。案件雙方當事人和旁聽的村民們被法官們奔波到村里來調解、開庭的舉動所感動。一位村民說:“現在農村里不養老的事件太多了,法院直接到村里開庭,宣講法律知識,讓我們在自家門口就能夠了解法律知識受到深刻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