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豐縣法院對近年審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進行分析,發現有近三分之一的交通事故發生在農村道路上,如不及時采取治理措施,有進一步增多的趨勢。

 

事故頻發的成因

 

一是農村地區道路狀況差。由于發達程度的差距,許多農村道路大多是在原有的土路基礎上拓寬改造而成,水泥路面窄,路面標示、標牌、標線極不完善。路面坑坑洼洼,道路安全系數差。這成為交通事故的潛在隱患。

 

二是機動車和電動車逐年增多。農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從自行車逐步過渡為電動車、摩托車,每戶家庭少則12輛,有的小學生上學都騎上電動車,很不安全。由于電動車和摩托車在農村道路行駛速度快,當遇到緊急情況時,特別是未成年人和老人,操作容易失控,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三是農民交通意思淡薄。由于受文化程度的影響,一些農村地區農民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法規意識差,在行駛過程中隨意掉頭、轉彎、不守交通安全法規、橫沖直撞等現象非常普通,甚至有些農民看看不懂紅綠燈。這是成農村交通事故頻發的根本原因。

 

四是農民無心車檢,車輛狀況差。由于農村地區交通管理相關薄弱,未年檢的車輛照常行駛無人知曉。加上農民生活水平有限,車輛年檢要花費成本,車輛檢修抱著能過則過的心理,很多車輛帶“病”行駛現象嚴重,從而成為交通事故的直接隱患。

 

對策與建議

 

一要對農村道路路面適當加寬。隨著時代的發展,農民開車進城、返鄉已是常事,汽車將越來越多地進入農民家庭,現有的道路狀況已不能適應農村日益增長的交通需求,地方政府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對較窄的路面應適當加寬。

 

二要加強對農村道路的監管。配備一定數量的農村道路交通警察,加強日常道路巡查和管理,對農村道路進行管控,要求電動車和摩托車駕駛者和乘坐者必須配戴安全頭盔,做到自我保護,安全行車。

 

三要盡快設置交通警示標志。針對農村道路的特點,在彎道、陡坡、橋梁、涵洞、河道、村莊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應設置明顯標志,防患于未然,進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要對農村道路進行正常的維護和保養。道路建成使用幾年后,有少部分水泥路面出現斷裂、下沉或缺口,地方政府要明確道路養護部門和職責,防止因路況問題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