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十二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主線。人民法院必須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戰略思路和決策部署,不斷強化能動司法意識,充分發揮審判導向作用,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服務和保障經濟結構調整,牢牢把握司法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主攻方向

 

平等保護各類投資主體合法權益,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創造公平競爭環境。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平等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和引導資本向戰略性新興企業轉移。妥善審理企業設立和企業兼并重組等產權流轉過程中引發的各類糾紛案件,促進資本投入和流轉。

 

妥善審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糾紛案件,促進收入分配結構調整。在案件審理中既要鼓勵引導企業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又要倡導職工理解支持企業確因經濟困難所采取的合理行為。堅持意思自治與勞動法強制規定相統一,合理運用勞動合同法的各項原則,盡可能采取調解、和解等方法解決勞資糾紛。

 

妥善審理消費糾紛案件,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準確把握審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的基本原則,妥善審理房地產開發和房屋買賣糾紛案件,依法制裁一房多賣、物業侵權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對個人住房按揭、汽車消費等消費信貸糾紛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力度,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力。

 

妥善審理城鄉一體化過程中引發的案件,服務城鄉結構調整。妥善處理因城鎮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居民點建設引發的房屋拆遷、土地征收等民事和行政訴訟案件,既要依法支持城市建設,又要嚴格執行農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保護失地農民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二、依法服務和保障產業結構調整,牢牢把握司法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支撐

 

妥善審理涉農糾紛案件,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規范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經營活動,支持和引導農業向規模化和產業化方向轉變。妥善審理農業承包、轉包、租賃等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自愿、合法流轉。依法嚴厲打擊侵占、挪用、貪污農業投資、種糧補貼等專項資金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國家對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有效落實。

 

妥善審理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促進現代服務業加速發展。妥善審理現代物流、健康保健、商務服務等領域的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既要支持和保障現代服務業的自身發展,又要依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糾正服務提供者的不當行為,規范和引導服務提供者不斷完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水平。

 

妥善審理金融和非金融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現代金融業加快發展。妥善審理非金融借貸糾紛案件,正確認定非金融借貸合同效力,既要注意甄別和打擊各種以合法形式掩蓋的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違法金融活動,維護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又要保護合法民間借貸和企業融資行為,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三、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牢牢把握司法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通過審理好民事案件切實保障民生。充分發揮經濟利益“調節器”的職能作用,以依法服務、合理服務、便捷服務為載體,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辦案原則,妥善處理各類民事糾紛,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營造支持民生發展、服務民生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

 

通過便民網絡機制切實方便群眾。積極建設以訴訟服務中心為核心、以人民法庭為依托、以巡回審判點為觸角、以和諧共建鄉鎮和社區為骨干的“四位一體”的便民訴訟網絡,將審判服務延伸至田間地頭,覆蓋城鄉各地,確保便民最大化。

 

通過豐富為民措施切實惠及民生。堅定不移地著眼人民法院人民性,努力讓群眾感受到審判機關的民生情懷。切實做好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這篇大文章,全面兌現“一站式”服務;不斷完善案件速裁機制、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健全法官帶案下訪、院長庭長定期接訪等各項制度,讓當事人“零距離”享受優質服務;積極構建包括信訪救助、執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訴訟費緩減免在內的“四位一體”司法救助體系,確保經濟困難當事人依法享受司法救助。